2017經濟師考試《中級財政稅收》強化應試題及答案

  強化應試題一:

2017經濟師考試《中級財政稅收》強化應試題及答案

(1) 高等教育服務被看作是一種( )。

A: 混合物品

B: 純公共物品

C: 私人物品

D: 公共物品

答案:A

解析:

教育分爲多個層次,義務教育完全由財政支出,從這個角度看教育是純公共物品,高等教育是教育的高層次形式,個人從高等教育中得到的利益是內在化和私人化的,且具有排他性,故義務教育以外的高層次教育,不屬於純公共物品,而屬於混合物品。

(2) 下列說法中,不屬於公債市場功能的是( )。

A 實現公債的順利發行和償還

B: 合理有效調節社會資金的運行

C: 提高社會資金效率

D: 調節收入分配

答案:D

解析:

公債市場總的來說具有兩種功能 :(1)實現公債的順利發行和償還 ;(2)合理有效調節社會資金的運行,提高社會資金效率。

(3) 經濟學中的“充分就業”是指( )。

A: 全體社會成員都有工作

B: 全體社會成員都有固定的工作

C: 有工作能力且願意工作的人能夠找到工作

D: 在國家興辦的企事業單位中就業的比例達到較高水平

答案:C

解析:

充分就業是政府進行宏觀經濟調控的首要目標,是指有工作能力並願意工作的勞動者都能找到工作。

(4)下表爲經稅務機關審定的某國有企業近7年來的應納稅所得額的情況 :假定該企業一直執行5年虧損彌補規定,該企業2013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爲( )萬元。

單位 :萬元

年度 20(豫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未彌補虧損前的應納稅 一l 10 —20 30 20 30

所得額

A: 10

B: 0

C: 15

D: 7.5

答案:A

中級經濟師考試解析:2007年的虧損,要用2008--2012年的所得彌補,儘管期間2009年虧損,也要佔用5年抵虧期的一個抵扣年度,且先虧先補,2009年的虧損須在2007年的虧損問題解決後才能考慮。到了2013年,2007年的虧損未彌補完但5年抵虧期已滿,還有10萬元虧損不得用2013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 ;2009年之後的2010--2012年之間的所得,已被用於彌補2007年的虧損,2009年的虧損只能用2013年的所得彌補,在彌補2009年的虧損後,2013年還有應納稅所得額60—20=40(萬元)。因此,應納稅所得額=40×25%=10(萬元)。

(5) 關於地方性公共物品和服務,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 提供者爲中央政府

B: 其受益範圍具有地方侷限性

C: 其受益範圍被限定在整個國家的疆域之內

D: 數量巨大

答案:B

解析:

地方性公共物品和服務是指那些只能滿足某一特定區域(而非全國)範圍內居民的公共需要的物品和服務,如路燈設施,其受益範圍具有地方侷限性。

(6)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下列判斷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的原則中,錯誤的是( )

A: 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B: 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C: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D: 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投資方企業所在地確定

答案:D

解析: 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7) 政府預算決策過程的實質是( )。

A: 決策程序的法定性

B: 對公共偏好的選擇

C: 優化預算決策路徑

D: 提高決策的透明度

答案:B

解析: 政府預算決策過程的實質是對公共偏好的選擇。

(8) 按照納稅人的國籍和住所爲糠準確定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範圍的原則稱爲( )。

A: 屬地主義原則

B: 屬入主義原則

C: 屬地兼屬人主義原則

D: 屬人兼屬地主義原則

答案:B

解析:

屬人主義原則是以納稅人的國籍和住所爲標準確定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範圍的原則,即對該國的居民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行使徵稅權力的原則。

(9) 下列機構和個人中,屬於房產稅納稅人的是( )。

A: 產權不明的房屋的使用人

B: 擁有農村房產的農民

C: 允許他人無租使用房產的房管部門

D: 房屋的出典人

答案:A

解析:

產權不明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房產稅徵收範圍不包括農村 ;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的房產,由使用人代爲繳納房產稅;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10) 國家利用政治權力迫使國民購買公債的發行方式是( )。

A: 公募法

B: 強制攤派法

C: 支付發行法

D: 承受法

答案:B

解析:

強制攤派法,即國家利用政治強權迫使國民購買公債。採用這種方式,國家不僅明確規定發行價格、利息,還要規定認購條件一凡符合此條件者必須限額認購公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