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納稅籌劃的主要方法

納稅籌劃的方法非常多,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總結出各種各樣的方法。例如,納稅主要是根據收入指標和費用成本指標,通常的籌劃方法就是分散收入法、轉移收入法、針對費用採用費用分攤法或增加費用法。下面是yjbys小編爲大家帶來的企業納稅籌劃的主要方法,歡迎閱讀。

企業納稅籌劃的主要方法

  1.充分利用現行稅收優惠政策

充分利用國家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是納稅籌劃方法中最重要的一種。

  稅收優惠政策概述

稅收優惠政策指國家爲鼓勵某些產業、地區、產品的發展,特別制訂一些優惠條款以達到從稅收方面對資源配置進行調控的目的。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必須以遵守國家稅法爲前提,如果企業運用優惠政策得當,就會爲企業帶來可觀的稅收利益。由於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比較多,企業要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就需要充分了解、掌握國家的優惠政策。

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涉及範圍非常廣泛,包括對產品的優惠、對地區的優惠、對行業的優惠和對人員的優惠等。從稅收政策角度來講,稅收優惠政策大體上可以分爲以下兩種:

稅率低,稅收優惠政策少。這樣才能保證國家的稅收總量保持不減少;

稅率高,稅收優惠政策較多。這種政策也能夠確保國家稅收總量的完成,但是存在着大量的稅收支出。

我國現在的稅收政策大都屬於第二種,稅收稅率高,稅收優惠政策多。企業不能改變稅率高的法律事實,但可以通過掌握稅收優惠政策來自覺地採用一些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納稅負擔的納稅籌劃方法。

  稅收優惠政策舉例

我國規定,任何企業在吸納下崗人員方面都有新的優惠政策,其涉及的行業非常廣泛。若企業屬於服務性質,假設其吸納的下崗再就業人員的比例達到公司員工比例的30%以上,且該企業是新辦的,那麼企業就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要求免徵企業3年所得稅。

企業在更新設備時,在國產設備與進口設備性能、質量差不多的情況下,企業應儘量購買國產設備,因爲國家有關於購買國產設備免徵企業所得稅的照顧,外資生產型企業如果購買國產設備,還可以享受退還徵收稅的優惠政策。

企業在不同地區註冊所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也不同。企業在開發區、高新區、沿海經濟特區或中西部地區註冊,享受的優惠政策也各自不同。

  2.選擇最優納稅方案

納稅籌劃的第二個方法是在多種納稅方案中,選擇最優的納稅方案。企業在開展各項經營活動之前,需要有很多的替代方案。經濟學實際上是選擇的概念,使得資源配置最合理,從而使投入產出比最佳,納稅籌劃遵循經濟學的一些基本要求,不同的經濟活動安排對應不同的交稅。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當儘量選擇交稅最少、收益最大的`方案。

案例

如果民營企業老闆或董事個人想買股票,那麼他可以有兩種選擇:①通過公司的賬戶把資金打到證券公司的營業部;②以個人的名義到證券公司開戶。在股票上漲、掙到錢的情況下,哪一種方式給他帶來的稅收收益最大?由於我國現在對個人買賣股票差價的所得,沒有徵收個人所得稅,所以,以個人的名義到證券公司開戶的方式所帶來的稅收收益最大;

如果以公司名義買股票,投資的收益就要補交相應的所得稅稅款,這樣就加大了稅負。若預計未來能夠掙10萬元的股票收益,那麼就要補交企業33%的所得稅;相反,個人買賣除了繳納一些佣金和印花稅以外,就不用再繳納其它任何稅收。

  3.充分利用稅法及稅收文件中的一些條款

儘量利用稅法以及稅收文件中的一些特定的條款是納稅籌劃的第三種方法。採用這種納稅籌劃方法要求企業對國家的稅收政策要有充分的瞭解。

【案例】

某企業把母公司生產的產品移送到外地的分公司,其賬面上做了減少庫存商品處理,而不是銷售。如果國稅部門稽查發現,其庫存商品減少是從一個機構移向了區外或者縣外的另一個機構,那麼應當視同爲銷售處理,補交增值稅,甚至還有可能被罰款。企業面臨這樣的裁定,是因爲稅務部門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細則的有關規定》而做出決定。如果企業提供不出相應的文件,就只有被迫接受裁定,但是如果納稅籌劃人員或者企業辦稅人員瞭解到國家還有一個新的政策來補充這項規定,就可以依據規定辦事。1998年國家稅務總局有一個文件指明企業在向其分支機構移送貨物時,如果由總機構開票,並且由總機構收管,那麼總機構向分支機構移送貨物時,就不能被視同銷售。這裏有兩個關鍵點:①必須是由總機構開票;②必須是由總機構向客戶直接收款。如果這兩點都具備,稅務部門的認定就需要服從1998年文件的要求。因此企業不但要了解一些稅收優惠政策,還要了解一些稅收的具體政策。

  4.充分利用財務會計規定

納稅籌劃的第四個方法是指企業應當充分地利用財務會計的規定。如果財務會計規定與稅法有衝突,根據法律的規定,財務會計規定應當服從稅法的調整。那麼,利用財務會計規定有什麼意義?如果稅法做出規定,企業運作就要滿足稅法的要求;如果稅法沒有做出規定,稅法就要自動地服從於會計的規定。我國目前頒佈了新的會計制度,這些新的會計制度如果沒有與稅法相沖突的,那麼稅務部門在檢查企業納稅的情況下,如果找不到相應的財務政策,就需要服從財務會計規定。

【案例】

企業對外捐贈產品,或贈送一些產品給客戶或者本企業的職工,這就視同銷售,需要繳納增值稅。但是視同銷售以後,就存在着繳納所得稅的賬務處理應該怎麼做的問題。目前,我國對視同銷售所得稅的賬務處理沒有統一的規定,稅法沒有做統一規定,稅收政策也沒有做統一規定,這時企業應該利用財務會計的規定,採用優先的方法。財務會計規定有兩個方面:①將企業視同銷售的產品按照市場價格調成產品銷售收入,然後取得相應的成本;②由於視同銷售沒有收到相應的現金流,可以直接做庫存商品的減少處理。這兩種賬戶處理方法一直是存在爭論的,但並沒有做統一的規定。這時企業應當爭取採用彙總方法,不做銷售收入,而做轉化相應的成本和減少相應的庫存,這樣就可以減輕所得稅稅負。

  5.稅負轉嫁

納稅籌劃的第五種方法是稅負轉嫁。稅負轉嫁是一種基本的納稅籌劃方法,其操作原理是轉移價格,包括提升和降低價格。

【案例】

某生產企業想將自己的產品賣出去,與某知名商家達成協議,並獲得允許在商家設置專賣櫃,來銷售自己的產品。商家對該企業卻藉機提出了很多苛刻的要求,例如繳納攤位、展覽、廣告以及其它等各種費用,但商家在收這些費用時,不能給企業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甚至也不開普通發票,只開收據(當然這違反發票管理法的規定)。商家無論給企業開什麼票,其後果都會加大生產廠家的稅負。這是因爲:①企業銷售價格上升後,生產企業的銷項稅在增加的同時,不能得到抵扣;②如果企業收到一些不合法的票據,不允許企業在所得稅稅前列支,這樣就加大了生產企業的稅負。

  購買方轉嫁稅負

企業相互之間買賣產品是其最基本的業務之一,但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購買產品方在沒有付款給銷售方的情況下,要求銷售方先開增值稅發票,然後根據企業資金的安排情況再付款給銷售方,其中就會出現稅負轉嫁。當銷售方把增值稅發票開給購買方以後,銷售方必須要做銷項稅處理;但是購買方在沒付款的情況下,它取得銷項稅發票時,將商品入庫。如果購買方是工業企業,就可以申請抵扣增值稅,如果遇上所得稅申報期,那麼銷售方不但要做銷售收入,還需要補交其所得稅。

【案例】

某企業購買一批價值100萬元的貨物,銷售方在沒拿回款項的情況下,收到的只是稅務局要求補交稅款的通知單(17萬的增值稅),以及低於33萬元的企業所得稅。這樣,銷售方在沒有收到錢,產品已經發出的情況下,需要出錢交稅,從而加大了稅負。購買方通過稅負轉嫁得到很好的效果:不僅可以用增值稅發票抵扣,而且還可以節省銷售成本。這樣,購買方就達到了少交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目的。這種方式屬於稅負轉嫁。

  銷售方反轉嫁

企業需要了解稅負轉嫁的基本原理,採用反轉嫁的方法來保證自己的稅收利益在正常交易當中不受損失。

關於購買方與銷售方之間開具發票的問題,銷售方可以採用相應的方法來解決。例如,銷售方可以依據國家關於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有關規定向購買方講清楚,在沒有付款的情況下,不能開票給購買方;也可以通過雙方在各項活動中訂立一些條款來加以說明。同時,銷售方依據收到的貨款額來開相應金額的發票,這樣就避免了賣出貨而沒收到錢,然後自己掏錢墊稅的情況。

  銷售方風險比較大,主要面臨兩種風險:

壞賬風險。指企業已經賣出貨物,沒有收到貨款,卻支付稅款,最後收不到貨款的情況。這樣,企業不僅將產品白送給別人,而且還把稅款給了稅務局,這些稅款還不能重回(根據我國稅法的有關規定)。

財務風險。由於企業需要先找一筆資金去墊稅,在企業資金週轉不善的情況下,就會面臨財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