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17年濱州中級審計師報名時間6月13日-22日;繳費時間6月14日-6月26日;資格審覈時間6月22日—23日;准考證打印時間10月17日-10月22日;考試時間10月22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濱州經濟開發區、高新區、北海經濟開發區黨羣工作部,市直和外地駐濱有關部門(單位)人事科: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於201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7〕19號)的精神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201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排如下:
級別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科目 | |
初、中級 | 10月22日 | 9:00-11:30 |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
14:00-16:30 | 審計理論與實務 | ||
高級 | 10月22日 | 9:00-12:00 |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
14:00-17:00 |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
級別考試日期和時間科目
初、中級10月22日9:00-11:30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14:00-16:30審計理論與實務
高級10月22日9:00-12:00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14:00-17:00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二、考試成績管理
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應試科目(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由全國審計考辦頒發成績合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3年有效。
考試成績在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的“審計考試專區”(網址:)查詢。
三、報名條件
(一)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於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規定,報名條件如下,
1.參加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爲;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2.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3.根據原人事部《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參加報名。
4.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報名條件中所稱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爲2017年12月31日。
(二)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
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報考範圍、報名條件及單位組織申報推薦工作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山東省審計廳《關於2010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0〕81號)有關規定執行。任職年限及從事審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爲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