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的本質與職能

內部審計之父索耶關於內部審計的定義是:對組織中各類業務和控制進行獨立評價,以確定是否遵循公認的方針和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和標準,是否有效和經濟的使用了資源,是否在實現組織目標。下面是yjbys小編爲大家帶來的內部審計的本質與職能的知識,歡迎閱讀。

內部審計的本質與職能
  內部審計的本質

新的《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指出:內部審計是獨立監督和評價本單位及所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的行爲,以促進加強經濟管理和實現經濟目標。定義中包含了內部審計的目標、職能、內容、本質等要素,而這幾項要素是構建審計理論結構不可或缺的部分。

  內部審計的職能

具體來說,現代內部審計具有監督、管理控制、評價鑑證、服務等四項職能。

(1)監督職能。企業內部審計的監督有兩層含義:一是代表企業股東及董事會等決策層對本企業的會計機構及其他職能部門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看其是否正確執行企業的經營方針政策,是否完成任務,不僅在於查錯防弊,重要的是檢查評價;二是業務上受當地政府審計廳局的業務領導,代表國家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

(2)管理控制職能。內部審計部門通過審計活動,對企業經營管理、生產、技術等各部門進行徹底的`檢查、取證、分析和評價,客觀公正地做出結論,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助領導進行科學的決策,強化內部控制,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經濟效益。

(3)評價鑑證職能。內部審計的評價是內部審計人員依據一定的審計標準對經營活動及其績效進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斷。評價過程的實質是針對審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缺陷進行評議,從而肯定成績,指出不足的過程。評價是內部審計的核心職能。鑑證是對企業的財務管理及其經濟活動的鑑證和證明,據以做出審計結論。

(4)服務職能。企業內部審計的服務職能有兩層含義:一是要爲本企業服務,對最高層負責,完成其指派的任務;二是爲國家審計機關及企業上級行業主管部門服務,完成他們交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