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練習:除權判決

一、單項選擇題

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練習:除權判決

1、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除權判決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公示催告期間屆滿,無利害關係人申報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除權判決

B.公示催告期間屆滿,無利害關係人申報權利,申請人又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作出除權判決

C.除權判決作出後,申請人有權持除權判決向票據上的債務人主張票據權利

D.除權判決作出後,利害關係人對申請人的票據權利有異議的,只能通過票據返還之訴進行救濟

【答案】C

【解析】(1)選項AB:公示催告期屆滿,無(真正的)利害關係人申報權利的,申請人可以在屆滿次日起1個月內,申請人民法院作出除權判決,人民法院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作出除權判決;逾期未申請的,人民法院終結公示催告程序。(2)選項D:利害關係人因爲正當理由不能在除權判決之前向人民法院及時申報權利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判決公告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作出除權判決的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除權判決。

2、甲企業向乙企業購買了一批總價款100萬元的建築材料,甲企業支付了60萬元,約定其餘的40萬元在3個月內付清。後甲企業將一臺價值30萬元的施工設備交由乙企業代爲保管。3個月後,幾經催告,甲企業仍未支付乙企業40萬元貨款。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是( )。

A.乙企業不得留置該設備

B.乙企業可以留置該設備以擔保貨款債權的實現

C.乙企業可以直接拍賣該設備以抵償貨款

D.該設備所有權直接歸乙企業所有

【答案】B

【解析】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於同一法律關係,但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在本題中,甲企業欠付乙企業的40萬元是由購買建築材料的合同產生的,乙企業佔有甲企業的施工設備則源於保管合同,兩者並非同一法律關係,但由於是企業之間發生的,乙企業可以留置該設備以擔保貨款債權的實現。

3、金融企業發生的下列事項中,可以不進行國有資產評估的是( )。

A.接受非貨幣性資產抵債

B.收購非國有單位非股權類資產

C.處置不良資產

D.轉讓上市公司可流通的股權

【答案】D

【解析】選項D:上市公司可流通的.股權有公允的“市場價格”可以參考,不需要人爲評估。

4、下列關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股東只能是一個自然人

B.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C.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D.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答案】A

【解析】(1)選項A:股東也可以是一個法人;(2)選項B: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3)選項C: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4)選項D: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5、張某去山區參觀希望國小時,向該國小法定代表人劉某表示將向該國小捐贈1000臺電腦,劉某代表希望國小表示接受。張某的下列做法符合規定的是( )。

A.張某在電腦交付前主張任意撤銷

B.張某以電腦尚未交付爲由主張合同未成立

C.張某以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爲由拒絕贈與

D.張某以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家庭生活爲由,不履行合同

【答案】D

【解析】(1)選項A: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任意撤銷。(2)選項BC: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不要式合同,雙方達成合意時合同成立。(3)選項D: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6、甲公司向乙銀行借款100萬元,於2012年1月1日到期未能償還,乙銀行亦一直未向甲公司主張權利;2013年6月1日乙銀行所在地發生洪水,影響期間2個月。乙銀行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日是( )。

A.2013年1月1日

B.2014年1月1日

C.2014年2月1 日

D.2014年3月1日

【答案】C

【解析】(1)借款合同糾紛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2)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以前發生權利行使障礙,至最後6個月時尚未消除,則應從最後6個月開始時起中止時效期間,直至該障礙消除;在本題中,訴訟時效期間自2013年7月1日中止,2013年8月1日障礙消除時恢復計算,中止時間爲1個月,應從2014年1月1日往後順延1個月,至2014年2月1日。

7、汪某爲某知名證券投資諮詢公司負責人,該公司經常在重要媒體和互聯網平臺免費公開發布諮詢報告,並向公衆推薦股票。汪某多次將其本人已經買入的股票在公司諮詢報告中予以推薦,並於諮詢報告發布後將股票賣出。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汪某的行爲涉嫌( )。

A.虛假陳述

B.內幕交易

C.操縱市場

D.欺詐客戶

【答案】C

【解析】某些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和個人,利用其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的地位和優勢,在諮詢報告發布前,買入該諮詢報告推薦的證券,並在諮詢報告向社會公衆發佈後賣出該種證券的行爲,構成了“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8、甲公司、乙公司互負債務,並且沒有約定先後履行順序,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履行義務時,乙公司說:“你公司不履行,我公司就不履行。”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乙公司的主張屬於( )。

A.行使債權保全權

B.行使不安抗辯權

C.行使先履行抗辯權

D.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

【答案】D

【解析】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應同時履行義務的,一方在對方未履行前,有拒絕對方請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