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知識之關於房地產公司銷售精裝房涉稅問題

隨着房地產市場的不斷髮展,房產公司商品房促銷形式多樣,如:銷售精裝房、購房送車位、購房送家電等。銷售精裝房時,《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註明的裝修費用(含裝飾、傢俱、家電等費用),已經包含在房價中。下面是yjbys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關於房地產公司銷售精裝房涉稅問題,歡迎閱讀。

稅法知識之關於房地產公司銷售精裝房涉稅問題

  一、增值稅

房地產公司銷售精裝修房,已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註明的裝修費用(含裝飾、設備等費用),已包含在房價中,不屬於稅法中所稱的無償贈送,無需視同銷售;不單獨計價,與銷售房地產一併按照11%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如果房地產公司將銷售精裝修房和房中的傢俱、家電等分別進行開票的,則精裝修房按銷售不動產適用11%的`稅率,房中的傢俱、家電等按銷售貨物適用17%的稅率。

  二、土地增值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已裝修的房屋,其裝修費用可以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住宅裝修工程中不含住宅不能構成不動產附屬設施和附着物的傢俱、電器等動產設施。房地產公司銷售精裝修房,裝修費用可以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並作爲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但是住宅裝修工程中,不含不能構成不動產附屬設施和附着物的傢俱、電器等動產設施。房地產公司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裝修費用可以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並可以加計20%的扣除。但是,對於裝修中所使用的傢俱、電器等動產設施,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可以扣除,但不得加計20%。

  三、契稅

房屋買賣的契稅計稅價格爲房屋買賣合同的總價款,買賣裝修的房屋,裝修費用應包括在內。因此,客戶在購買房地產公司銷售的精裝修房時,應以《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註明的銷售總價(含裝飾、設備等費用)作爲計算契稅的計稅價格。

  四、印花稅

對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房地產公司銷售的精裝修房時,應以《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註明的銷售總價(含裝飾、設備等費用)作爲印花稅的計稅價格。按產權轉移書據適用稅率萬分之五計算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