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註冊稅務師考試註冊管理和成績管理

  註冊管理

2015年註冊稅務師考試註冊管理和成績管理

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國家稅務總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取得《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註冊稅務師管理部門申請註冊,註冊稅務師註冊有效期爲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須按規定到註冊機構辦理再次註冊手續。

  成績管理

全國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爲滾動管理,從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發文《李林軍:注稅行業面臨的挑戰與機遇》中獲悉,2015年註冊稅務師考試成績有效期可能從三年變成五年。

往年成績管理政策: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爲合格;考四個科目的(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爲合格;考兩個科目的(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須在當年通過爲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