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發票的繳銷期是多少?

  問:普通發票的繳銷期是多少?

普通發票的繳銷期是多少?

答:普通發票繳銷時間爲3個月,對未達起徵點的繳銷時間可以放寬爲6個月。

  規定製度

用票單位要建立健全普通發票管理制度,對普通發票應選擇政治業務素質較高的工作人員負責管理,專人保管,並要有防盜、防黴、防溼、防火等設施,同時按規定建立健全領用存雙面帳,以明確各自責任。

填開普通發票要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填開發票使用業務範圍以外的其他業務項目;發票一式各聯必須一次複寫,不得塗改,不得拆份填開,票面要字跡清晰,保持整潔;填寫內容詳細齊全,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填開後要加蓋填寫經辦人印章和填開單位財務業務專用章;不準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填開發票;不準填開未經稅務機關准許的其他單位的發票;不準填開白條子等非法憑證代替發票;不準填開收款收據代替發票使用;不準盜用其他單位發票;付款單位或個人索要發票,不得拒絕填開。

普通發票僅限於用票單位自己使用,不得帶到本縣(市)以外地方填開。用票單位應按規定填開、取得、印刷、使用、保管發票;不得擅自出售、銷燬發票;不得僞造、塗改、轉讓、撕毀、丟失發票。用票單位對填開錯的發票,應完整保存其各聯,不得私自銷燬;對丟失發票,應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發票管理

1、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財務和發票管理制度健全,自覺依法納稅且年普通發票使用量在1000本以上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需申請印有企業名稱普通發票的,按照嚴格控制,從嚴審批的原則,經主管國稅機關同意,縣(市)國稅局審覈,省轄市國稅局批准後到指定印刷廠印刷,並由主管國稅機關集中保管,限量供應。

2、企業必須按照省局規定的'統一票樣印製普通發票,個別納稅戶因特殊需要確需改變統一發票票樣的,由省轄市國稅局報省局批准。

3、企業申請自印的發票,原則上一次印刷不得超過一年的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