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考試《稅法二》科目學習及應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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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考試《稅法二》科目學習及應試指南

一、《稅法(Ⅱ)》的考試特點

(一)題型穩定

《稅法(Ⅱ)》試題多年來均採用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計算題和綜合分析題4類題型。各類題型的考試題目均爲客觀型命題,所有題目給出備選答案,由考生按照要求選出一個或多個最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

(二)考覈全面

《稅法(Ⅱ)》試題考覈面廣,試題全面覆蓋考試大綱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際稅收、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佔用稅等內容。

(三)重點突出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國際稅收是《稅法(Ⅱ)》考試的三個重點,所佔分值較大,考生應重點複習,熟練掌握。

(四)綜合性強

所得稅的計算題和綜合分析題綜合性較強,試題涉及業務多,稅務處理難度大,考覈內容跨越《稅法(I)》和《稅法(Ⅱ)》的多個章節,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船稅等其他稅種的正確計算爲前提。着重考查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實際操作能力及其應用熟練程度。

二、2017年《稅法(Ⅱ)》應掌握的重點內容

《稅法(Ⅱ)》包括我國的所得稅、國際稅收、財產稅和行爲稅。考生應圍繞每個稅種的稅制要素及國際稅收的主要業務,在通讀教材、全面掌握的基礎上,適當關注如下內容。

(一)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稅法(Ⅱ)》的重點章節,考生應在熟練掌握居民納稅人企業應納稅額計算的基礎上,進一步掌握非居民納稅人稅額計算方法;在熟練掌握一般業務涉稅處理的基礎上,進一步掌握企業重組、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的涉稅處理規定;在熟練掌握國內業務涉稅處理的基礎上,進一步掌握涉外業務的稅收規定等。

考生應以應納稅所得額確定的“直接法”和“間接法”爲紅線,從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填報入手,熟練掌握不同計稅收入實現的時間和確認條件,視同銷售的範圍,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的內容和企業接收政府和股東劃入資產的稅務處理,扣除項目的原則、範圍和標準、不得扣除的項目內容以及虧損彌補,資產及其損失的稅務處理。扣除項目的標準及其納稅調整以企業經常發生的業務爲重點。通過練習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強化對企業所得稅考點的理解。此外,考生應掌握居民企業覈定徵收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多,但掌握並不困難,學習時主要從兩個方面去把握:一是優惠主體,即納稅人是什麼樣的企業時可以享受優惠,如小型微利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非居民企業等;二是優惠對象,即企業經營的何種業務內容,如基礎設施建設、新技術研發、購買環保設備等。

“走出去”企業的稅務管理,考生應掌握居民企業報告境外投資和所得信息的管理、境外註冊中資控股企業所得稅管理等內容。

非居民的稅收管理考生應重點掌握其納稅申報、源泉扣繳和稅款徵收。稅款徵收要注意據實徵收、覈定徵收、法定扣繳、指定扣繳和異地追繳各自的適用情況。

特別納稅調整,考生應重點掌握關聯申報管理、同期資料管理、轉讓定價方法管理、預約定價安排管理、資本弱化管理和一般反避稅管理等內容。

(二)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稅法(Ⅱ)》的重點章,考生應重點掌握以下內容。

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的判定標準,所得來源的確定和扣繳義務人的規定,熟練掌握11類所得各自的計稅方法和稅收優惠規定,在此基礎上掌握扣除捐贈款、境外繳納稅額抵免,特殊納稅人、特殊行業、特殊情形、股權轉讓等個人所得稅的特殊計稅方法。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除掌握基本所得項目外,特殊所得是計算的難點,學習時應認真理解相關規定和特殊的計算方法。

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方面,考生應掌握自行申報和源泉扣繳納稅申報方法,個人財產對外轉移提交稅收證明或完稅證明的規定等。

(三)國際稅收

國際稅收是《稅法(Ⅱ)》的重點章,考生應重點掌握以下內容:

掌握稅收管轄權的內涵、分類方法、約束稅收管轄權的國際慣例、國際稅收抵免制度、國際避稅和反避稅的基本方法等內容;

熟悉《OECD稅收協定範本》《UN稅收協定範本》的主要條款、國際避稅地、國際稅收合作和國際稅收徵管協作等內容;

學習國際稅收時,要緊密結合企業所得稅,熟練掌握居民企業海外投資境外所得稅收抵免、稅收協定條款及其待遇執行、非居民稅收管理、特別納稅調整和稅收情報交換等內容。

(四)財產稅和行爲稅

財產稅和行爲稅是我國稅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應重點掌握如下內容:

掌握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等稅種的徵稅範圍、納稅人、稅率、應納稅額的計算、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納稅地點、減免稅及其各自的徵收管理規定等內容。《稅法Ⅱ》涉及的`小稅種較多,要把各稅種的各個要素完全區分清楚也有一定的難度。因此,學習時也要把握一定方法,在諸多要素中應重點掌握計稅依據、減免稅優惠政策、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三、《稅法(Ⅱ)》的學習方法

《稅法(Ⅱ)》的學習與備考,要牢固樹立“以教材爲主”的思想,堅持“精讀教材、吃透例題、強化練習、善於總結”,合理安排複習時間,正所謂勤能補拙是良訓,一分辛苦一分才。

(一)精讀教材

《稅法(Ⅱ)》試題以考試大綱爲線索,以教材中的知識點爲考覈內容,考生學習時必須在通讀教材的基礎上,精心研讀教材的基本內容,熟練掌握教材中涉及的各項政策法規,是《稅法(Ⅱ)》學習的最基本方法。

例如,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等限額稅前扣除項目的納稅調整,“銷售(營業)收入” 的準確計算是關鍵。考生容易受到企業所得稅的一般收入分類的影響,經常直接按照“主營業務收入”中的“銷售商品收入”爲基數,確定限額稅前扣除項目的可扣除金額,而忽略其他收入項目,導致納稅調整金額計算錯誤。有會計基礎的考生,容易理解“銷售(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但易忽略“視同銷售收入”。

考生只有通過精讀教材,前後聯繫,研讀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填報說明,方可準確獲知“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而“主營業務收入”包括“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建造合同收入”“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其他”等5類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包括“銷售材料收入”“出租固定資產收入”“出租無形資產收入”“出租包裝物和商品收入”“其他”等5類收入。唯有此,考生才能迅速歸集、正確計算“銷售(營業)收入”,避免漏項,提高解題速度。

(二)吃透例題

《稅法(Ⅱ)》中每個章節都配有例題,每道例題都集中反映了對應章節的重點和難點,認真分析、反覆驗算,吃透例題有助於考生突破難點,準確適用稅收制度。教材例題看似簡單,但能把多個例題綜合起來就是較難的大題了。

教材的企業所得稅共設計了4道例題,例1是企業重組中,收到非股權支付對價的重組方資產轉讓所得的計算方法;例2和例3是居民企業主要項目的納稅調整和應納企業所得稅額計算;例4是居民企業境外投資所得已納稅額的限額扣除。國際稅收部分有居民企業境外投資所得已納稅額間接抵免的例題。如果把這些例題集合到一個企業的某個納稅年度,將變成一道大綜合題。考生只有對教材中的這些例題,進行反覆演練測算,才能在考試中避免思路不清、掛一漏萬。考生也可以將其他章節的例題綜合至一個企業,加深對稅種與稅種之間關係的理解,可以從整體把握我國稅制的綜合影響。

(三)強化練習

精讀教材要結合習題練習,發現自己的學習漏洞,找準努力方向,提高解題速度,以適應《稅法(Ⅱ)》中計算題較多的實況。增加考試真題練習,增強實戰效果。

考生在精讀完每一章後,應做一些練習題。通過練習題,可以發現對教材內容的掌握是否有遺漏,對法規的理解是否準確,及時查漏補缺。通過練習題,還可以強化對知識點的記憶,提高解題技巧。

歷年真題的練習不容忽視,考生在章節練習做完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做幾套以前年度考試的真題。通過真題練習,考生可知悉考試重點,發現各稅種的難點,還可檢閱自己的答題速度,以便妥善安排考試時間。

(四)善於總結

《稅法(Ⅱ)》知識點多,內容繁雜,精讀教材和強化練習過程中,考生要善於總結各個稅種的特點、區別和聯繫,認真總結,才能化繁爲簡,便於識記、理解和應用,提高複習效率。

對於練習中經常做錯的題目,考生務必要通過認真剖析,找出癥結所在,做到能舉一反三。唯有此方可做到心中有數,鞏固學習成果,獲得良好備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