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做題可以保持良好的學習狀態,在2017年稅務師考試備考期裏,小編爲您提供《稅法一》基礎知識點:國際稅收協定,一起來複習下吧: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於《稅法一》科目第八章第35講 國際稅法
【知識點】國際稅收協定
國際稅收協定的概念
國際稅收協定,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權國家或地區,爲了協調相互之間的稅收分配關係,本着對等的原則,在有關稅收事務方面通過談判所簽訂的一種書面協議。
在國際稅收實踐活動中,締結的國際稅收協定絕大多數是雙邊稅收協定。
國際稅收協定的'基本內容(7項,新增)
(一)適應的範圍
外交豁免和領事官員的外交豁免權除外。
一般將所得稅和一般財產稅列爲稅種適應的範圍。
(二)定義
(三)稅收管轄權的劃分
分爲四大項
對各種所得徵稅權的劃分
(四)避免雙重徵稅的方法
(五)稅收無差別待遇原則
國籍無差別條款;常設機構無差別條款;扣除無差別條款;所有權無差別條款。
(六)稅務情報交換
(七)相互協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