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一》基礎考點:國際稅收協定

每天做題可以保持良好的學習狀態,在2017年稅務師考試備考期裏,小編爲您提供《稅法一》基礎知識點:國際稅收協定,一起來複習下吧:

《稅法一》基礎考點:國際稅收協定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於《稅法一》科目第八章第35講 國際稅法

 【知識點】國際稅收協定

  國際稅收協定的概念

國際稅收協定,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權國家或地區,爲了協調相互之間的稅收分配關係,本着對等的原則,在有關稅收事務方面通過談判所簽訂的一種書面協議。

在國際稅收實踐活動中,締結的國際稅收協定絕大多數是雙邊稅收協定。

 國際稅收協定的'基本內容(7項,新增)

(一)適應的範圍

外交豁免和領事官員的外交豁免權除外。

一般將所得稅和一般財產稅列爲稅種適應的範圍。

(二)定義

(三)稅收管轄權的劃分

分爲四大項

對各種所得徵稅權的劃分

(四)避免雙重徵稅的方法

(五)稅收無差別待遇原則

國籍無差別條款;常設機構無差別條款;扣除無差別條款;所有權無差別條款。

(六)稅務情報交換

(七)相互協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