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以下是小編爲您整理的2017湖南省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希望對您有幫助。

2017年湖南省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

  2016-2017湖南省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如下

9月1日後領到的工資3500元內免徵個稅已是板上釘釘的事。但近日,北京、上海有納稅人爆料,他們8月工資徵收個稅仍然按照2000元的免徵點。這讓長沙工作的小雯心裏沒譜: 9月8日就是發工資的時間,老闆不會也是舊標準吧?

稅務總局 9月7日表示,單位在9月發放的不管是哪個月份的工資、薪金,均應適用新稅法。

9月7日下午,記者從湖南省地稅局個稅處瞭解到:湖南將嚴格按照新標準執行。目前爲止,湖南省地稅局沒有接到納稅人舉報8月工資個稅徵收出現兩套標準的現象。

  【讀者疑問】

  8月份工資按哪個標準徵個稅

讀者小雯是長沙平和堂內某家教培訓公司的文員。新個稅法實施後,她加入了湖南新增的零個稅大軍。

據小雯介紹,她每月工資(扣除五險一金後)3000元,個稅起徵點2000元,應納稅額1000元,這一應納稅額在舊個稅法中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爲10%和25,小雯過去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爲1000元×10%-25=75(元)。

9月8日就是發8月份工資的時間,按照新個稅法,小雯沒達到3500元的免徵點,不用繳納個稅。但聽說北京、上海等地有納稅人被誤繳稅之後,她擔心自己也將成爲其中的一員。

  【湖南省地稅局】

  湖南統一按新標準扣稅

長沙是否出現個稅徵收新舊標準並行的現象?報稅系統是否“未跟上”新個稅法政策?

9月7日下午, 湖南省地稅局個稅處柏芳向記者證實,目前省市地稅部門並未接到納稅人舉報8月工資個稅徵收兩套標準的現象。湖南省將嚴格按照國稅總局的政策執行個稅徵收新標準,發現有單位違規徵收必將嚴格查處。

據柏芳介紹,目前湖南省個人所得稅代繳系統已完成升級、調試和應用工作,確保納稅人能及時按照新稅法進行申報和繳稅。

柏芳強調,8月份工資9月發放按照新個稅法計稅已經毫無爭議。但是按照個稅法相關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徵,由扣繳義務人或納稅義務人(一般爲公司)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

因此9月份拿到手的工資,要到10月份才申報入庫。而9月1日至15日申報入庫的應納稅款實際上是8月份的實際所得,仍然要按照舊個稅法納稅。

  9月發兩個月工資的按總額計稅

此前,8月份工資9月份發放究竟是按照舊個稅法納稅還是新個稅法納稅,曾經引發多種猜測。

國家稅務總局在2011年第46號公告中作出權威解釋:“納稅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使用稅法修改後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一解釋也引發了爭議“實際取得”究竟是工資薪金實際到手時間,還是工資薪金的歸屬時間?

8月25日,湖南省地稅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就新個稅法的實施作了詳細解釋,明確了“實際取得”指的是員工實際收到工資的時間,而非其取得工資薪金的歸屬時間。這也就意味着8月份的工資,如果在9月份發放,9月纔是“實際取得”的時間段,因而適用於新個稅法。

發佈會上,省地稅局個稅處處長顧燕羣明確表示,對於某些單位有意拖欠工資,7月、8月工資統一9月1日後發放的行爲,按照稅法規定,只有一次機會扣除速算扣除數。即合併兩次發放的工資收入,統一扣除3500元,扣除三險一金後,餘額按照新的`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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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單位僱員扣了稅之後實際收入下降了三分之一。”2月16日,中國社科院人口所所長張車偉,在2016年經濟形勢座談會上的發言語驚四座。

根據他在當日社科院高端智庫論壇上發佈的報告,目前勞動者工資中有26%因爲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保扣款等變成了不可支配收入,這使得實際最後居民獲得的可支配收入增長緩慢。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續放慢

根據他在當日社科院高端智庫論壇上發佈的報告,目前勞動者工資中有26%因爲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保扣款等變成了不可支配收入,這使得實際最後居民獲得的可支配收入增長緩慢。

21世紀經濟報道獲悉,從2012年開始,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續放慢,2013-2015年實際增速分別爲7%、6.8%、6.6%,分別低於同期7.7%、7.3%、6.9%的GDP(地區生產總值)增速。

但是與此同時的個人所得稅卻在快速增長。2013-1015個人所得稅繳納增速分別爲12.2%、12.9%、16.8%,呈現明顯加快的情況。這與GDP和財政收入放慢形成了鮮明對比。2013年到2015年,中國經濟增速分別爲7.7%、7.3%、6.9%,同期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速分別爲10.1%、8.6%、8.4%,均呈現放緩的態勢。

2015年全國個人所得稅繳納8618億元,不出意外,2016年個稅繳納有望超過1萬億元。

  個人所得稅爲什麼迅猛增長,主要來自城鎮居民的收入扣繳。

根據張車偉的報告數據,1988年開始,居民名義上的勞動報酬水平,與實際最後拿到手的居民可支配的勞動報酬水平差距越來越大,2015年勞動(名義)報酬是居民可支配勞動報酬的1.5倍。

所以居民可支配的報酬增速低,與城鎮單位職工工資中各項扣款比例增長有關。1998年個稅和公積金等扣款佔全部工資比例不到5%,2015年狂飆至18.7%。

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要是工薪階層,其中1.7億的城鎮單位僱員是主體。這是城鎮居民收入日趨走低,且低於GDP的原因。

  建議提高勞務類個稅起徵點

張車偉認爲,個人所得稅作爲調節收入差距的功能已經喪失。

因爲從現在的情況看,個人所得稅主要是工薪階層在繳納,個稅也就成了工薪稅,由於缺乏家庭徵收納稅的視角,居民實際收入在勞動報酬的份額偏低,實際可支配收入增長緩慢,這實際上加劇了收入分配格局的不平衡。

根據張車偉發佈的報告,中國城鎮居民勞動報酬實際可支配的所得,佔全部勞動報酬的比例也在持續大幅下降。

比如在1998年以前,單位繳納的社保基金、僱員繳納的是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全部加起來,佔不到勞動報酬比例的10%。但是從1999年開始,上述四項加起來的比例不斷上升,到2015年時,上述4項佔全部勞動報酬比例爲25%,其中個稅爲3%,住房公積金爲6%,僱員繳納的社保爲4%。

由於中國的個稅採取累進稅率(超過4500-9000元部分稅率20%,8萬以上稅率45%),所以高收入者一般採取擴大經營收入的方式進行避稅。研究發現,居民月工資13881元,工資性收入只佔3%,以經營性收入爲主。而以經營性收入爲主的人,可以將各個開支打入企業運營成本,從而避免納個稅或者不交稅。

張車偉建議, 下一步個稅改革除了要按家庭徵收外,需要儘快實施分類的原則,比如分爲勞務類、經營類、財產類等等繳納個人所得稅。

“需要在這個基礎上大幅度地提高勞務類的起徵點,減輕勞動者的負擔,實施“放水養魚”的政策,這是我國不斷地推進經濟結構轉型,甚至供給側改革,以提升內需的一個觀點。”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