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申報的途徑和流程介紹

導讀:簡易申報的途徑和流程介紹。簡易申報指的是實行定期定額徵收方式的納稅人,經稅務機關批准,以繳納稅款憑證代替申報並可簡併徵期的一種申報方式。

簡易申報的途徑和流程介紹

簡易申報的途徑如下所示:

  簡易申報僅限於實行定期定額徵收方式的納稅人,其實現途徑有兩種:

一是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覈定的'稅款按期繳納人庫,以完稅憑證代替納稅申報,從而簡化納稅人納稅申報的方式;

二是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覈定的稅款和核定的納稅期或3個月或半年或1年申報納稅,從而便利納稅的方式。

  簡易申報的流程如下所示:

  1、申請

實行定期定額徵收方式的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如下證件、資料:

(1)稅務登記證正本及複印件;

(2)上期主管稅務機關覈准的納稅申報方式材料(首次覈定的除外);

(3)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證件。

  2、受理、審覈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申報資料後,審覈納稅人是否具備簡易申報申請要求,填報的資料是否齊全。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經分管局領導審批後,實行簡易申報。

  3、申報

(1)採取簡易申報的納稅人,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內或者在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的,可以視同納稅申報,無須報送納稅申報表。

(2)實行定期定額加發票額徵收方式的納稅人,定期定額部分實行簡易申報和簡併徵期的申報納稅方式;發票額部分按有關規定進行納稅申報。

(3)經市地方稅務局批准確定,可以將納稅申報期限合併爲按季、半年或1年的方式繳納稅款。

(4)實行簡易申報和簡併徵期的納稅人,在覈定期(季度、半年或1年)內實際經營額高於主管稅務機關覈定定額20%(含本數)的,必須於覈定期滿後的申報納稅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申報。

  4、資料歸檔

工作完成後將申報資料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