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級統計師考試統計實務財務統計知識

導語:財務統計是連接統計覈算與會計覈算的橋樑。它通過蒐集和整理不同類型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統計資料,一方面爲國民經濟覈算提供基礎數據,另一方面也爲宏觀、微觀兩個領域的經濟分析提供重要依據。

2017年中級統計師考試統計實務財務統計知識

我國財務統計是伴隨着新國民經濟覈算體系的實施而逐步建立起來的,儘管目前仍沒有經常性的專項財務統計報表制度,但有一些國民經濟的主要行業,如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經常性統計中,已納入了財務統計報表或統計指標。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具有資質等級的建築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企業均設置了獨立的財務報表;對規模以下的企業也設置了部分財務統計指標。

賬務統計根據會計制度的不同,分爲企業財務統計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統計兩大部分。

  一、 企業財務統計

企業財務統計包括企業資產負債財務統計、企業損益財務統計以及企業工資、福利、增值稅財務統計等三方面內容。

  (一) 企業資產負債財務統計

企業資產負債財務統計主要反映企業擁有的資產、承擔的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狀況,是進行國民經濟覈算和編制資產負債表的基礎資料。三者之間的關係是: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1. 資產

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並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1) 資產合計: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資產按其流動性(即資產的變現能力和支付能力)可分類: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其他資產和遞延稅項。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資產負債表”中“資產總計”項目的期末數。

(2) 流動資產:指企業可以在一年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週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預付款項、待攤費用、存貨等。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資產負債表”中“流動資產合計”項目的期末數。

(3) 短期投資:指企業能夠隨時變現並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一年的投資,包括股票、債券、基金等。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資產負債表”中“短期投資”項目的期末數。

(4) 應收賬款(淨額);指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到的款項。該指標會計“資產負債表”中“應收賬款”項的年末數填報。未執行2001年《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用“應收賬款淨額”年末數代替。

(5) 存貨: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爲銷售或耗用而儲備的各種資產,包括原材料周圍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根據會計“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的年末數填列。“年初存貨”根據會計“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的年初數填列。

(6) 產成品:指工業企業在報告期末已經加工生產並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可以對外銷售的製成產品。該指標數據取自工業企業會計“資產負債表”中“產成品”項目的期末數。

(7) 在建工程:指建築企業在報告期末各項未完工程的實際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該指標數據取自施工企業會計“資產負債表”中“在建工程”項目的期末數。

(8) 流動資產年平均餘額:指企業在報告年度內全部流動資產的平均餘額。該指標數據可根據企業會計各月“資產負債表”中“流動資產合計”項目的期初、期末數額進行計算。計算公式爲:

流動資產年平均餘額=1至12各月月初、月末流動資產餘額之和÷24

(9) 長期投資:指企業除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包括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和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該指標數據取自會計“資產負債表”中“長期投資合計”項目的期末數。

(10) 固定資產: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爲固定資產。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合計”項目期末數。

(11) 固定資產原價:指企業在建造、購置、安裝、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時實際支出的全部貨幣總額,或通過固定資產重估價所確定的固定資產重置價值總額。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原價”項目的期末數。

(12) 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原價:指直接用於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該指標數據通過對企業會計“固定資產”科目進行適當分類和歸併後取得。

(13) 折舊:指對固定資產由於磨損和損耗而轉移到產品中去的那一部分價值的補償。一般根據固定資產原價(選用雙倍餘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企業,爲固定資產賬面淨值)和確定的折舊率計算。

“累計折舊”指企業在報告年度內提取的歷年固定資產折舊累計數。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資產負債表”中“累計折舊”項目的期末數。

“本年折舊”指企業在報告年度內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額。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財務狀況變動表”中“固定資產折舊”項目。若企業執行2001年《企業會計制度》,該指標根據會計覈算中《資產減值準備、投資及固定資產情況表》內“當年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總額”項本年增加數填列。

(14) 固定資產淨值年平均餘額:指工業企業在報告年度內固定資產淨值的平均餘額。該指標數據可根據工業企業會計各月“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淨值”項目的期初、期末數額進行計算。計算公式爲:

固定資產淨值年平均餘額=1至12各月月初、月末固定資產淨值餘額之和÷24、

固定資產淨值=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

(15) 無形資產:指企業爲生產商品或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爲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無形資產分爲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辯認無形資產。可辯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不可辯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資產負債表”中“無形資產”項目的期末數。

2. 負債

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1) 負債合計:指企業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將以資產或勞務償付的債務,按償還期長短可分爲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資產負債表”中“負債合計”項目的期末數。

(2) 流動負債:指企業債務的償還期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週期內,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和預收款項、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付股利、應交稅金等。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資產負債表”中“流動負債合計”項目的期末數。

(3) 長期負債:指企業債務的償還期在一年以上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週期以上,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資產負債表”中“長期負債合計”項目的期末數。

  3. 所有者權益

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

(1) 所有者權益合計:指企業投資人對企業淨資產的所有權。企業淨資產爲企業全部資產扣除全部負債後的餘額。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的期末數。

(2) 實收資本:指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包括貨幣、實物、無形資產等各種形式的投入。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資產負債表”中“實收資本”項目的期末數。

實收資本按投資主體分爲國家資本、集體資本、法人資本、個人資本、港澳臺資本和外商資本,它們分別以國有資產、勞動羣衆集體所有資產、其他法人單位所有資產、社會個人或本企業內部職工的個人合法財產以及我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和外國投資者所有資產的形式,對企業進行投資。這些指標數據通過對企業會計“實收資本”科目進行適當分類和歸併後取得。

4. 企業會計資產負債表

(二) 企業損益財務統計

企業損益財務統計主要反映企業的收入、成本、費用、利潤及分配情況,是考覈企業經濟效益和計算增加值的基礎資料。各指標之間的關係是:收入-費用=利潤(虧損)

1. 收入

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1) 主營業務收入:指企業從事主要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工業企業爲產品銷售收入,建築企業爲工程結算收入,交通運輸企業爲營運業務收入,批發零售貿易企業爲商品銷售收入,餐飲企業爲營業收入。該指標的數據取自企業會計“損益表”中相應項目的本年累計數。

(2) 其他業務收入:指企業除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其他銷售或其他業務收入,如材料銷售、代購代銷、包裝物出租等收入。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損益表”中“其他業務收入”項目的本年累計數。

  2. 成本和費用

成本是指企業爲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費用是指企業爲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1) 主營業務成本 :指企業從事主營業務活動所發生的各種耗費。工業企業爲產品銷售成本,建築企業爲工程結算成本,交通運輸企業爲營運業務成本,批發零售貿易企業爲商品銷售成本,餐飲企業爲營業成本。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利潤(損益)表”中相應項目的本年累計數。

(2) 營業稅金及附加:指企業從事主營業務活動按規定應由主管業務收入負擔的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工業企業爲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建築企業爲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交通運輸企業爲營運稅金及附加,批發零售貿易企業爲商品銷售稅金及附加,餐飲企業爲營業稅金及附加。該指標數據取自會計“利潤(損益)表”中相應項目的本年累計數。

(3) 營業費用:指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以及爲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及福利費、業務費等經營費用。工業企業爲產品銷售費用,批發零售貿易企業爲經營費用,餐飲企業爲營業費用。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損益表”中相應項目的本年累計數。

(4) 管理費用:指企業爲組織和管理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行政管理部門的職工工資和福利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還包括工會經費、各類保險費、諮詢費、訴訟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與開發費、排污費、存貨盤虧或盤盈、計提的壞賬準備和存貨跌價準備等。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利潤(損益)表”中“管理費用”項目的本年累計數。

爲了滿足計算增加值的需要,在管理費用中分列出稅金、財產保險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辦公費、研究開發費和職工教育費等指標。這些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管理費用明細表”中相應項目的本年合計數。

(5) 財務費用:指企業爲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費用。包括應作爲期間費用的利息淨支出(利息收入減利息支出)、匯兌淨損失(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以及相關手續費等。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利潤(損益)表”中“財務費用”項目的本年累計數。

3. 利潤及分配

利潤是指企業在報告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最終財務成果的貨幣表現形式。

(1) 主營業務利潤:指企業從事某種主要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成果。工業企業爲產品銷售利潤,建築企業爲工程結算利潤,交通運輸企業和批發零售貿易企業爲主營業務利潤,餐飲企業爲經營利潤。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利潤(損益)表”中相應項目的本年累計數。

(2) 其他業務利潤:指企業從事主營業務以外的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成果。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利潤(損益)表”中“其他業務利潤”項目的本年累計數。

(3) 營業利潤:指企業從事所有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全部成果。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利潤(損益)表”中“營業利潤”項目的本年累計數。

(4) 投資收益:指企業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扣除發生的投資損失和計提的投資減值準備後的淨額。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損益表”中“投資收益”項目的本年累計數。

(5) 補貼收入:指企業按國家規定實際收到的各種補貼,包括退還的增值稅,對有關銷售量、工作量等按期給予的補貼,國家政策扶持領域而給予的其他形式的補貼等。該指標數據取自會計“利潤(損益)表”中“補貼收入”項目的本年累計數。

(6) 利潤總額: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實現的盈虧總額,反映企業最終的財務成果。該指標數據取自會計“利潤(損益)表”中“利潤總額”項目的本年累計數。

利潤總額是企業營業利潤、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淨收入的總和。計算公式爲: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7) 應交所得稅:指企業按稅法規定,應從生產經營活動的所得中交納的稅金。該指標數據取自會計“分配表”中“應交所得稅”項目的本年累計數。

4. 企業會計利潤(損益)表

(三) 企業工資福利增值稅財務統計

企業工資、福利、增值稅財務統計主要反映企業從業人員收入和增值稅交納情況,是企業損益及分配的補充指標,爲計算企業增加值提供相應的基礎資料。

1. 工資

工資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等,是計算企業增加值的組成部分之一。

(1) 應付工資總額:指企業在報告年度內應支付給企業從業人員的全部勞動報酬,它反映企業本年應提取的工資總額,而不是本年實際支付的工資總額。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應付工資”科目的本年貸方發生額合計數。

(2) 主營業務應付工資總額:指企業在報告年度內應支付給從事主營業務活動人員的全部勞動報酬。該指標數據通過對企業會計“應付工資”科目本年貸方發生額進行適當分類和歸併後取得。

2. 福利費

福利費是指企業根據國家規定,爲企業從業人員提供各項福利待遇而支付的費用,包括離退休金、喪葬費、撫卹費、困難補助費、醫療衛生費、集體福利設施費等,它是勞動報酬的補充,構成了勞動者收入的.一部分。

(1) 應付福利費總額:指企業在報告年度內應支付給企業從業人員享受各項福利待遇的費用總額,它反映企業本年應提取的福利費總額,而不是本年實際支付的福利費總額。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應付福利費”科目的本年貸方發生額合計數。

(2) 主營業務應付福利費總額:指企業在報告年度內應支付給從事主營業務活動人員享受各項福利待遇的費用總額。該指標數據通過對企業會計“應付福利費”科目本年貸方發生額進行適當分類和歸併後取得。

3. 增值稅

增值稅是以法定增值額爲課稅對象的稅種,計稅依據是納稅人銷售貨物的銷售額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稅率爲6%、13%和17%。增值稅財務統計指標是依據增值稅會計報表的建立而增加的財務統計內容,它也是計算企業增加值的組成部分之一。

(1) 應交增值稅:指企業按稅法規定從事貨物銷售或提供勞務等增加貨物價值的活動,本期應交納的稅金。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應交增值稅明細表”中“應交增值稅”項目的本年累計數。

(2) 進項稅額:指企業購入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而支付的、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應交增值稅明細表”中“進項稅額”項目的本年累計數。

(3) 銷項稅額:指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收取的增值稅額。該指標數據取自企業會計“應交增值稅明細表”中“銷項稅額”項目的本年累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