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復備考資料:金融監管體制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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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復備考資料:金融監管體制演變

金融監管體制演變

  【真題】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體制是( )。

A.以中國人民銀行爲主的綜合監管體制

B.獨立於中央銀行的分業監管體制

C.以中國人民銀行爲全國唯一監管機構的體制

D.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爲主的綜合監管體制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演變。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逐漸由單一全能型體制轉向獨立於中央銀行的分業監管體制。參見教材P158.

  【知識點擴展】

  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演變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逐漸由單一全能型體制轉向獨立於中央銀行的分業監管體制。

1992年以前,中國人民銀行作爲全國唯一的監菅機構,在國務院領導下承擔對全國所有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能。1992年10月,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證券委)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同時成立,證券委由國務院14個部委的`負責人組成,是中國證券業監菅的最高領導機構,而證監會則是證券委的監督管理執行機構,從而拉開了中國金融業分業監管的序幕。

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頒佈,確定了中國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法律框架。1998年,確定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監管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信用社和財務公司。同時,國務院確定證監會爲直屬國務院的正部級機構,是全國證券期貨業的主管部門。1998年11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監會)成立,保監會也是直屬國務院的正部級單位,是全國保險業的主管部門,依法統一監督和管理保險市場。至此,我國基本形成了由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和保監會組成的分業監管體制。這一體制的確立,有利於加強對新生的證券和保險行業的專業化管理,有利於防止在我國金融業管理水平不高的情況下產生金融風險。隨着外資銀行的大舉進人,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的拓寬,不同金融機構的業務出現了一定的交叉,對混業

經營風險的監管提上了議事日程。2000年6月,爲了提高監管效率,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和保監會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以加強三大監管機構的協調。

爲了進一步健全金融監管體制,2003年3月10日,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成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監會)4月28日,銀監會正式掛牌成立,履行原由中國人民銀行履行的審批、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等的職責和相關職責。在新的監管體制中,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發揮其獨特的作用。2003年底修改的《中國人民銀行法》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負有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作爲最後貸款人在必要時救助高風險金融機構;二是共享監管信息,採取各種措施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三是由國務院建立監管協調機制。該法還明確賦予中國人民銀行在金融監督管理方面押有監督檢查權,包括直接檢查監督權、建議檢查權和在特定情況下的全面檢查監督權。

至此,新的獨立於中央銀行的分業監菅體制形成,將使中央銀行和監管當局騰出更多的時間和空間,以更細的分工專司其職,迅速提升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的專業化水平,從而加快金融改革與發展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