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1號)和《關於做好2017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徵訂服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2號)精神,爲做好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通知

一、2017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考試定於11月4日舉行,考點設在各市。請各市和中、省直有關單位切實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按照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各環節的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2017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考試,考試方式調整爲電子化考試,具體考務工作另行通知。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報名考試: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後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一年;獲博士學位。

5、對後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大學專科畢業後需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三年,大學本科畢業後需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二年,同時需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滿四年。

 三、今年起,我省報名管理方式將進行調整。凡2016年在我省報考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考試現場資格審查通過併成功繳費的老考生,且今年報名時報考級別不做變更,則爲免審報考人員,僅需網上填報信息並直接繳費即可完成報名,無需到各市考試機構現場進行資格審查;不滿足上述條件的報考人員,網上填報信息後仍需持打印的報名表及有關材料,到各市考試機構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後方可進行網上繳費完成報名。免審報考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需省內跨市報考的,報考人員要準備好報名材料,考試通過後,考試機構將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復審。

各地考試機構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把報名“入口關”,嚴格審覈報考條件,特別是要加強對需審報考人員報名資格的`審查,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範學歷、工作單位涉假騙考或有組織的跨地域團伙考試作弊行爲;同時,對免審報考人員,也要通過網上預審預判、隨機抽查抽驗、走訪用人單位等形式,做好免審報考人員報名資格複審“回頭看”工作。要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各市考試機構要主動加強與市人社局社保、養老保險、信息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採取與本市的社保(卡)數據、養老保險繳費數據等有關數據系統網報期間實時比對或報名結束後將省局反饋報名數據批量比對等手段進行報名屬地化校驗,對工作單位或戶籍信息不符的報考人員進行認真核查,不符合屬地化原則且無合理解釋的取消考試資格;涉及造假騙考的按照人社部第31號令嚴肅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並通報當事人實際所屬工作單位。

 四、爲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將聯合公安、行業行政主管、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造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爲,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爲“零容忍”。

根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爲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並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爲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爲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並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註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機構可以視情況向社會公佈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並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僞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爲,並且防範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考試結束後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認定爲雷同試卷,將取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五、我省統一採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爲:7月28日至8月10日17時30分,報考人員可登錄全 國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資 格 考 試 服 務平臺()或 登 錄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試 網()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爲8月24日17時30分。

駐石家莊市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報考時,“地市”選擇石家莊,報考資格審覈請到石家莊市人事考試局辦理(地址:石家莊市槐安西路48號)。

之前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註冊過的報考人員無需再次註冊;未註冊過的報考人員,註冊時需在報名平臺下載證件照片審覈工具軟件,並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照片審覈處理(只有通過審覈處理後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之後按照要求進行註冊並上傳照片。

免審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網上繳費後即完成報名。

需審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並及時打印報名表。需審報考人員持打印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資格證、身份證等)原件及複印件2份以及各市考試機構要求報考人員提供用於資格審查的其他相關材料,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到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職稱)考試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各市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在網上報名開通時通過網站予以公佈。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查完成後及時查看網上資格審查狀態,顯示“通過”後在規定時間內從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即完成報名。

各市考試機構不再進行現場收費,全部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用於網上繳費;各市要加強宣傳,做好指導、服務工作。爲防止出現報考人員銀行卡所屬銀行網站平臺顯示繳費完成,但由於技術原因發生費用未到賬現象,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於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後,在8月24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並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繫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且不宜進行二次重複繳費操作。已經進行網上繳費操作的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查看“繳費狀態”且最終繳費不成功導致報名失敗的,報考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請各市務必在發佈本市考務文件時將下述要求明確註明,並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有效告知報考人員:1、考試管理機構將調取社保(卡)、養老保險繳費數據信息與報考人員網上填報的工作單位進行比對,凡涉及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人社部第31號令嚴肅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並通報當事人實際所屬工作單位。2、報考人員有義務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判斷本人報考資格,條件符合方可報考。在考試開始前和考試結束後,市、省、國家逐級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因學歷造假、工作單位造假、學歷不合要求、所學專業不合要求、專業工作年限不夠等原因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取消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的,報考人員承擔對應責任。3、國家承認學歷以外的其他學歷不作爲報考學歷依據。4、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實習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5、填報工作單位時,應填寫報考人員全職全薪勞動關係所在的用人單位名稱,不得填寫兼職單位名稱,且在兼職單位工作年限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6、報考人員報考時需按有關要求提供報考材料,並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考試管理機構將予以沒收,並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如報考人員不提供證件原件,或材料數量不足等,考試管理機構不予受理。7、如發生報考人員網上報名信息填報錯誤,考試管理機構僅針對多音字、錯別字等正常非邏輯性錯誤進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請,並加蓋單位公章;對“工作單位名稱或畢業院校名稱全部錯誤”等邏輯性錯誤不予修改。8、爲嚴格報考資格審查工作,嚴肅考風考紀,保障考試的公平、公正,對涉嫌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違紀違規行爲,省、市各級考試管理部門將會同職改部門、經濟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深入走訪報考人員工作單位,認真核查報考人員與單位勞動人事關係、專業技術工作崗位以及專業方向,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爲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試實行網上打印准考證,考試機構不再製發。自10月27-11月2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准考證。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准考證的,視爲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六、本考試分爲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遊經濟、建築經濟等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七、本考試均爲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使用,以備考生索取,考後收回。

在考前組織監考人員培訓時,要特別強調:務必提醒應試人員按試卷封二“應試人員注意事項”的要求填塗試卷代碼,並明確告知試卷代碼填塗有誤將影響考試成績,後果由應試人員本人負責。

  八、 根據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爲:報名費每人10元,筆試費每人每科46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1元)。

  九、爲保證試卷安全,防止試卷破損或非法拆封,部考試中心將對試卷袋進行塑封和噴碼(塑封袋上噴有明碼和暗碼,暗碼需配合紫外線照射設備加以識別),各市在接收和清點試卷袋時應認真檢查塑封和噴碼是否完好。要嚴格遵守試卷啓封和試卷分發的時間規定,監考人員啓封試卷時,須請2名應試人員協同檢查試卷袋密封情況,在試卷袋指定位置簽名確認;如遇塑封或試卷袋破損等異常情形,要立即上報我局職稱考試處,並將異常情形簡要記錄在試卷袋相應欄目中。考試工作人員不得單獨持有考試試卷,啓用值班試卷必須向我局職稱考試處請示。考試結束前不得將試卷帶離考場,考試結束後要做好試卷的清點和回收工作。

 十、2017年度經濟考試大綱將通過互聯網公開發布,不出版紙質實體書。發佈方式有兩種:一是以電子書形式在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上發佈,購買考試用書的應試人員可憑正版考試用書序列號免費瀏覽或下載;二是以網頁形式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 )上發佈,供社會公衆免費瀏覽。

  十一、爲方便考生訂購考試用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中增加了經濟考試用書訂購功能。在考生確認報名信息後,系統會提示報考人員是否訂購考試用書,如需訂購可通過訂購考試用書功能,進入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訂購,以便儘早得到正版考試用書,並享受正版圖書增值服務。

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是部出版集團和部考試中心指定的唯一售書服務網站,也是2017年度經濟考試用書網上唯一指定網站。

各市要加大對該網站的宣傳,確保在本地人事考試網站首頁明顯位置對該網站有效鏈接。同時,要提醒考生,爲防範釣魚網站,請採取以下幾種方式登錄,一是直接輸入英文網址登錄,二是在網上報名時,利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提供的鏈接地址進入,三是點擊各地人事考試網站上提供的售書網站鏈接地址進入。網站售書諮詢電話: 010-64962347

  十三、我省職稱考試工作監督舉報電子信箱:。

附件:

1、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河北省人事考試局

附件1

  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工作計劃

7月28日-8月10日

網上採集報考信息

8月24日前

通過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

10月27-11月2日

已繳費的報考人員網上打印准考證

11月4日考試

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下午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