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師金融知識點解讀:投資銀行概述

  經濟師考試資料 投資銀行概述

中級經濟師金融知識點解讀:投資銀行概述

  一、投資銀行的含義

投資銀行:是在資本市場上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及相關的金融創新和開發等活動,爲長期資金盈餘者和短缺者雙方提供資金融通的服務機構

投資銀行在各個國家有不同的稱謂,在美國被稱爲投資銀行,歐洲稱之爲商人銀行,在日本則被稱爲證券公司。投行的實質是資本市場領域的直接金融中介機構

 二、投資銀行的業務

  (一)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

1.證券發行與承銷——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活動

又稱證券一級市場業務。

證券發行是指商業組織或政府組織爲籌集資金,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社會投資人出售有價證券的行爲。

證券承銷是指在證券發行過程中,投資銀行按照協議幫助發行人推銷其發行的有價證券的活動。通常的承銷方式有兩種,包銷和代銷(又稱盡力推銷)。

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是投資銀行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活動,是投資銀行爲公司或政府機構等融資的主要手段之一。

【例1·單選題】當投資銀行幫助基金髮行人向投資者發售收益憑證時,投資銀行在基金運行中承擔基金的( )角色。

A.發起人

B.管理者

C.託管人

D.承銷人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考生對證券承銷的理解。證券承銷是指在證券發行過程中,投資銀行按照協議幫助發行人推銷其發行的有價證券的活動。

2.證券經紀與交易——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活動

投資銀行在證券二級市場中扮演着三重角色,即證券經紀商、證券交易商、證券做市商。此外,投資銀行還參與無風險/風險套利活動。

【例2·多選題】投資銀行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包括( )。

A.證券發行與承銷

B.資產證券化

C.項目融資

D.證券經紀與交易

E.金融衍生產品創新與交易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經紀與交易是投資銀行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

3.兼併收購

企業的併購是經濟發展中產業重組以促進效率和競爭的需要。

併購與反併購設計和諮詢已成爲現代投資銀行業務領域中的核心部分。

投資銀行從事兼併收購業務的價值在於他們創造了一個迅速、流動性強的併購市場。

4.基金管理

(1)投行可以發起設立基金;

(2)投行可以是基金的管理者管理基金;

(3)投行還可以是基金的承銷人,爲基金的發行提供金融服務。

5.風險投資

一般商業銀行和普通投資者不願意投資風險投資領域。

(1)投行可採用私募的方式爲這些企業募集資本;

(2)對於某些潛力巨大的企業也進行直接投資,成爲其股東;

(3)投行更多的是設立“風險基金”或“創業基金”對這類企業投資。

6.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主要是以項目本身的效益和項目的資產與現金流量爲支持的融資方式。

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的主要工作是:項目的可行性與風險的全面評估;確定項目的資金來源、承擔的風險、籌措成本;估計項目投產後的成本超支及項目完工後的投產風險和經營風險;通過貸款人或從第三方獲得承諾,轉移或減少項目風險;以項目融資專家的身份充當領頭談判人,在設計項目融資方案中起關鍵作用。

7.金融衍生產品創新與交易

投資銀行在金融衍生產品創新與交易中的角色:

(1)創造衍生品(期貨、期權和互換等三類),即金融創新;

(2)衍生品的經紀商;

(3)衍生品的投資人;

(4)通過衍生品進行風險控制。

8.財務顧問和投資諮詢

投行的財務顧問包括:公司財務顧問和政府機構財務顧問。

投行的投資諮詢業務:是聯結證券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溝通證券投資者、經營者和證券發行者的紐帶和橋樑。對參與證券二級市場投資者提供投資意見和管理服務。

【例3·單選題】投資銀行財務顧問業務的服務對象通常是( )。

A.機構投資者

B.個人投資者

C.公司或者政府機構等融資者

D.金融中介機構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投資銀行財務顧問業務的相關知識。投資銀行財務顧問業務的服務對象通常既可以是公司、企業,也可以是政府機構,主要是爲融資者提供服務。

9.資產證券化

(1)資產證券化是指將資產原始權益人或發起人(賣方)具有可預見的未來現金流量的非流動性存量資產,構造和轉變成爲資本市場可銷售和流通的金融產品的過程。

(2)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

(3)投資銀行家首先將證券化技術用於政府擔保的住房抵押貸款,並依次轉向私人擔保的住房抵押貸款、商業抵押貸款、汽車貸款、信用卡貸款等。在這一過程中,投資銀行進行了四種金融創新:組建特別目的機構、分散規避風險、信用構造及提升和現金流量再包裝。

(二)投行業務的特徵

1.專業性

2.廣泛性

3.創新性

  三、投行的功能

投資銀行的四大基本功能:媒介資金供求、構造證券市場、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產業集中。

  (一)資金供求的媒介

投資銀行的媒介作用與商業銀行媒介作用的區別:

(1)直接融資的媒介——間接融資的媒介;

(2)收取手續費——存貸利差;

(3)中長期資金的媒介——短期資金的媒介。

投資銀行中介作用的表現:

(1)期限中介:投資銀行通過對其接觸的各種不同期限資金進行期限轉換,實現了短期和長期資金之間的期限中介作用。

(2)風險中介:投資銀行不僅爲投資者和融資者提供了資金融通的渠道,而且爲投資者和融資者降低了投資和融資的風險。

(3)信息中介:投資銀行是各種金融信息交匯的場所,它有能力爲資金供需雙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4)流動性中介:爲客戶提供各種票據、證券以及現金之間的互換機制(①作爲做市商;②提供融資融券業務)。

  (二)證券市場的構造者

證券市場是證券發行、流通、交易的市場,也是資金供求的中心。

概括起來,證券市場由證券發行人、證券投資人、證券中介機構、自律性組織、證券監管機構等構成。

(1)發行市場

投資銀行通過諮詢、承銷、分銷、代銷、私募等方式幫助構建證券發行市場。

(2)交易市場

證券發行上市後,投行以做市商的身份買賣證券,維持證券上市後的價格穩定和流動性。

投行以自營商和做市商的身份活躍市場,有助於證券價格的發現,活躍並穩定了市場。

投行以經紀商的身份受顧客委託買賣證券,提高交易效率,保證交易秩序。

  (三)資源配置的優化者

(1)投行的證券發行業務與優化資源配置

(2)投行的併購業務與優化資源配置

宏觀功能:通過兼併收購,將那些不適應當地環境而處於劣勢的企業兼併掉或者使這些資產重新組合。

微觀功能:一是可以使被兼併企業的原有資產或資源配置的有效性提高;二是可優化與促進優勢企業內部所有資源或資產配置的合理性及有效性。

  (四)產業集中的促進者

投資銀行通過募集資本的投向和併購方案的設計,引導資金流向效率較高的企業,從而促進了產業的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