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級會計《會計實務》考點:存貨跌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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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級會計《會計實務》考點:存貨跌價

  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與轉回

1.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

當有跡象表明存貨發生減值時,企業應於期末計算存貨的可變現淨值,確認是否需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2.存貨跌價準備的轉回

企業應在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比較存貨成本與可變現淨值,計算出應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再與已提數進行比較,若應提數大於已提數,應予補提。企業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應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當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並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3.存貨跌價準備的結轉

企業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貨已經銷售,則企業在結轉銷售成本時,應同時結轉對其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提示1】已售存貨結轉成本的會計分錄爲:借記“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存貨跌價準備”等,貸記“庫存商品”等。庫存商品在實現銷售時,需要關注該庫存商品是否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

【提示2】對於因債務重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轉出的存貨,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但不衝減當期的資產減值損失(關鍵點),按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原則進行會計處理。

【提示3】按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也應按比例結轉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

【提示4】企業將已經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存貨用於在建工程,應當同時結轉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