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考證打印時間和考試時間
准考證打印時間爲2015年6月17日至考試當天,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打印。
本次考試自2015年6月27日開始,每天設上、下午兩個批次考試,上午考試時間爲9:00-12:00,下午考試時間爲2:00-5:00。由於各考區安排的考試日期有差別,因此請考生留意准考證上的具體考試時間,以准考證上的`安排爲準。
二、考試科目和考試模式
考試科目: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二選一)。
考試模式:採用無紙化考試,實行上機答題。每場考試三個科目連續考試,三門科目考試時間各爲60分鐘,各科目時間分別計算。報考珠算的考生請自帶算盤,不帶算盤的考生視爲自動放棄該科考試。
三、考試範圍和題型
考試範圍以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14〕13號)印發的考試大綱爲準。題庫(含實操題)統一使用財政部2014年10月1日下發的新題庫(含實操題),考試題型和分值分佈爲:
科目 | 單選題 | 多選題 | 判斷題 | 其他 |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 20分 | 40分 | 20分 | 案例分析題20分 |
會計基礎 | 20分 | 40分 | 20分 | 計算分析題20分 |
會計電算化 | 10分 | 20分 | 10分 | 實務操作題60分 |
珠算 | 10分 | 10分 | 10分 | 實務操作題70分,其中:加減計算40分 乘法計算15分 除法計算15分 |
四、成績公佈
考生完成考試並提交試卷後,考試機當場顯示各科分數。全部批次考試結束後15日內,財政廳完成成績複覈後,公佈考試成績。每科合格線爲60分,三科一次性全部合格視爲通過考試。考試通過人員可在成績公佈之日起6個月內向報名地財政局申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