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試學習態度與應試技巧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這個科目的考試備考開始了,下面是關於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試學習態度與應試技巧,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試學習態度與應試技巧

1.關於學習目標——認清自己的角色

從考生拿到2016年中級經濟法教材開始複習的那一刻起,首先一定要清楚自己的角色是什麼,即是一名參加中級經濟法考試,準備通過2016年考試獲得中級會計資格的考生,而不是要成爲法律研究工作者。爲什麼一上來就要說這點呢?因爲歷年來很多考生在一步步的深入學習過程中很容易迷失自己的學習方向,踏上一條“研究”而非“學習”的道路,沒有按照考試需要掌握的程度來複習而耗費精力和時間接觸大量的非考試要求的內容,法律明確規定的內容沒有掌握好卻要去研究法律沒有規定的內容,這樣考試複習是不可能順利的,也浪費了自己寶貴的時間,因此提醒大家一定要在有限的學習時間裏面記憶儘可能多的內容,而絕對不能天天“鑽牛角尖”,天天搞研究。記住,中級經濟法的學習目標是爲了通過考試最終取得中級會計技術資格證書,而不是去搞法律理論的研究工作,因此學習中一定要認真考慮自己的投入與產出比。咱們的考試是以教材爲依據來設置題目,歷年考試中都是如此,因此誰能在最短的時間裏面將教材複習透徹並達到一定的記憶量,誰最終就能通過考試。第一次參加考試的考生也可能會說,我自己是爲了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考試不是目的,這個沒錯,但是解決實際問題必然是基礎性理論與實踐結合才能達到的層次,說到底,只有在規定的年限裏面取得了三科的合格才能獲得更高一級的技術資格,你纔有可能在今後的工作中去參與更深一步的實踐活動從而掌握更深的實踐和理論知識,考試通過獲得的機遇是因,而最終有資格參與更高一個層次的經濟活動提升自己這纔是果,面對考試複習萬不可本末倒置,咱們的中級經濟法教材不是“神物”,它囊括不了我國經濟法律層面的所有內容,也解決不了我國所有的經濟法律問題,更不可能是考生人生的全部,它只能幫助考生通過考試,僅僅是生命中的匆匆過客,僅此而已。中級會計技術資格的'三門課是一盤,因此希望考生做好全盤考慮,明確目標、穩紮穩打、步步爲營,通過考試,提早獲得精彩人生。

2.關於學習態度——“書山有路勤爲徑,學海無涯苦作舟”

經濟法課程涉及大量的法律、法規、規章,又涉及大量需要理解的法理性內容,還有很多數字、比例、時間等純記憶內容,因此考生在學習過程中遇到困難是很正常的,切不可一遇到困難就灰心,懷疑自己,認爲自己能力不行。考生要清楚,教材內容對於所有人來說都是一樣的,每個人的記憶能力和理解能力不同,遇到困難比你多的人肯定還有很多,因此遇到困難時一定要努力克服,能夠通過考試的人無一不是一路披荊斬棘走過的,學習本身就是一個痛苦掙扎後破繭而出的過程,在此送大家一句勵志名言:“書山有路勤爲徑,學海無涯苦作舟”。

3.關於學習中的遺忘——反覆記憶

任何的學習都是一個循序漸進,螺旋式上升的過程,都需要一定量的積累後才能達到質變,人類的記憶遺忘規律非常有特點,根據權威研究結果,記憶遺忘規律呈現“先快後慢”的趨勢,因爲人的大腦有短時記憶和長期記憶兩種功能,剛開始學習知識的時候大部分都是靠短時記憶記住的,因此遺忘比較快,而隨着反覆複習,反覆強化,短時記憶最終會轉化爲長期記憶,尤其是對於經濟法這樣記憶性內容比較多的科目,考生剛開始學了後面的內容卻忘記前面的知識是非常正常的情況,可以說是一種正常人的“大腦生理”現象,因此一定不要着急,也不要埋怨自己記憶力爲什麼這麼差,這裏歸納起來就兩個字“反覆”,不要小看這兩個字,這可以說是宇宙中最強大的力量,地球經過不斷的反覆演化帶走了混亂與黑暗,迎來了壯麗與震撼、人類經過不斷的反覆發展帶走了飢餓與荒蠻,迎來了科技與文明。任何事物發展都有一個過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學習也是一樣,因此建議大家一定要不斷的反覆學習,這樣才能從量變到質變,實現考場上的成功。

4.關於教材——“一塊大蛋糕”

相信大家在獨自品嚐美味的大蛋糕時,都有這樣的感覺,就是剛開始吃比較甜美順口,但越吃感覺越膩,其實教材就像是這塊大蛋糕,雖然會膩,但必須要吃完,因爲教材是考試出題最直接的依據,也是一切輔導的基礎,因此學習中要緊扣教材,以教材的講解爲主。對輔導教材可分三步閱讀:第一步通讀,即從頭至尾認真閱讀,對教材的體系、內容能大致瞭解;第二步細讀,即對具體的重要法律規定一定要細看、弄懂;第三步精讀,即對重點章節的內容要花工夫重點研讀。看教材確實是一個痛苦的過程,誰也逃避不了,對於經濟法教材,往往都是看第一遍的時候很痛苦、看第二遍的時候很無奈、看第三遍的時候很輕鬆、看第四遍的時候感覺像小說,看第五、第六遍……的時候基本上感覺就像自己寫的,至理名言“讀書百遍,其義自見”的道理 也正在於此。

5.關於練習——“蛋糕上的櫻桃”

如果經濟法教材是一塊大蛋糕的話,那麼經濟法練習就像是蛋糕上的一個櫻桃,認真做練習起到的是錦上添花的作用,但大家萬不可放棄蛋糕而單純的去追求櫻桃,這樣是得不償失的。這裏必要的習題演練是增強記憶、形成能力和檢驗學習成果的有效手段。我們不能以完成任務的心態去做習題,不要每做一道題就馬上去查看答案,這樣做習題的效果將會大打折扣。正確的做法應當是先將教材某一章的內容弄通看懂,再將該章“同步系統訓練”中的某一類題型全部做完後,與題後所附的參考答案進行比較。特別注意要弄懂自己的答案與參考答案不一致的地方,要真正搞清楚自己錯在哪裏?爲什麼會錯?正確的表述應當是什麼?這樣才能找到自己在學習中的薄弱環節,然後再有針對地加以補習。只有運用正確的習題演練方法,才能真正掌握教材中涉及的相關知識點。滿足於一知半解,只求自己完成的習題答案與《應試指南》所附參考答案的機械一致,做題的效果將受到影響。需要指出的是,教材中的考點畢竟是有限的,而考試的題型卻是千變萬化的,命題角度也是多種多樣的,只有通過同步系統訓練,在理解的基礎上舉一反三,才能更好地應對考試中的各種變化。考前兩週左右應當選擇做幾套模擬試題,全面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以適應考試的題型和題量,鞏固所學的知識,並找出自己的薄弱環節,努力攻克學習中的盲點。

另外,考生在進行習題訓練尤其是稅法的計算分析類題目中切不可有一蹴而就的想法,金庸筆下《神鵰俠侶》中的楊過當年在海邊獨自練習木劍時,以木劍發出的勁風與巨浪對抗,開始練時木劍不響,最後練到了劍上發出潮涌之聲,再由響到靜、由靜到響反覆七次,終於練出了欲靜則靜、欲響則響的木劍境界。考試做題訓練也是如此,剛開始看到習題時可能會不知所措,沒有任何的想法和思路,再到後來可能會碰巧做出一兩道計算題,但不會100%做對,再經過大量的訓練實踐後就可以以正確的思考角度、解題思路和方法做出正確的答案。

6.關於歷年考題——“罐頭食品,注意保質期”

考生仍然可以將最近3年的試題和答案作爲參考,認真仔細閱讀研究歷年試題及答案。一方面,歷年試題及答案能夠反映近年考試的出題思路,規範我們的答題思路和方法;另一方面,歷年試題及答案能夠幫助我們熟悉、研究考試的題型,掌握出題規律和把握試題的總體難度。但要注意,過早的考題(公司法、合夥企業法)所涉及的法律規定也有過時的情況,這些已經“過期”的食品請不要再吃,以免中毒,本應試指南各章中的“歷年考題解析”欄目嚴格按照2016年教材的內容要求,對以前年度的試題進行篩選“新鮮出爐,保質期爲1年”,考生可以此欄目的題目爲準進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