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稅法》知識點:稅收法律關係

  稅收法律關係

2016年《稅法》知識點:稅收法律關係

稅收法律關係的構成權利主體一方是代表國家行使徵稅職責的各級稅務機關、海關和財政機關雙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權利義務不對等

另一方是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屬地兼屬人的原則確定)

  權利客體即徵稅對象

法律關係內容是權利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是稅收法律關係中最實質的東西,也是稅法的靈魂

稅收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與消滅由稅收法律事實來決定

稅收法律關係的保護稅收法律關係的保護對權利主體雙方是對等的,對權利享有者的保護就是對義務承擔者的制約

【經典例題】稅收法律關係中的權利主體是指( )。

A徵稅方   B納稅方

C徵納雙方  D國家稅務總局

【答案】C

【經典例題】下列單位具有徵稅主體資格的是( )。

A某市國稅局徵管處 B某市地稅局

C某稅款代徵單位  D 納稅義務人

【答案】B

【經典例題】稅收法律關係中的納稅主體是指( )。

A某市國稅局徵管處 B某市地稅局

C某稅款代徵單位  D 納稅義務人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