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管理知識考點之安全評價的程序

  安全評價的程序

安全工程師管理知識考點之安全評價的程序

  (一)前期準備

明確被評價對象,備齊有關安全評價所需的設備、工具,收集國內外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工程、系統的技術資料。

  (二)辨識與分析危險、有害因素

根據被評價對象的具體情況,辨識和分析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危險、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和事故發生的途徑及其變化的規律。

  (三)劃分評價單元

在辨識和分析危險、有害因素的基礎上,劃分評價單元。評價單元的劃分應科學、合理,便於實施評價、相對獨立且具有明顯的特徵界限。

  (四)定性、定量評價

根據評價單元的特徵,選擇合理的評價方法,對評價對象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進行定性、定量評價。

  (五)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依據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與定性、定量評價結果,遵循針對性、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性的原則,提出消除或減弱危險、有害因素的技術和管理措施建議。

  (六)安全評價結論

根據客觀、公正、真實的原則,嚴謹、明確地作出評價結論。

  (七)安全評價報告的編制

依據安全評價的結果編制相應的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是安全評價過程的具體體現和概況性總結,是評價對象完善自身安全管理、應用安全技術等方面的重要參考資料;是由第三方出具的技術性諮詢文件,可爲政府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監察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等相關單位對評價對象的安全行爲進行法律法規、標準、行政規章、規範的符合性判別所用;是評價對象實現安全運行的技術性指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