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住建部關於加強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和懲處力度的通知

近期,一些地區接連發生建築施工羣死羣傷事故,給人民羣衆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必須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認真貫徹落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切實加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和遏制建築施工羣死羣傷事故的發生,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爲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建築安全生產環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7住建部關於加強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和懲處力度的通知

  一、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

各地要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嚴格執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建設單位應當提供真實準確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資料和工程周邊環境的相關資料,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費用,並在辦理項目安全監督手續時提交危大工程清單和安全管理措施。勘察單位應當針對工程實際,在勘察文件中說明地質條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風險。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中列出可能涉及到的危大工程,並提出保障工程周邊環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技術措施。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辨識危大工程,編制危大工程專項方案,加強全過程管控。監理單位應當將危大工程列入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對施工單位危大工程管控情況進行監督。

  二、嚴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

(一)嚴把方案編審關。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針對危大工程單獨編制專項方案,專項方案應當包括計算書及相關圖紙。專項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後,報項目總監審覈簽字。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

(二)嚴把方案交底關。專項方案實施前,編制人員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現場管理人員進行專項方案交底,現場管理人員應當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字確認。

(三)嚴把方案實施關。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專項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專項方案。應當指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不按專項方案實施的,要立即整改;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情況的,立即組織人員撤離。

(四)嚴把工序驗收關。對於按規定需要驗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驗收完成後,應當在危大工程所在區域設置驗收標識牌,公示驗收時間及責任人。

  三、強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責任

各地要進一步強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危大工程安全生產負總責,分包單位在各自範圍內對分包的危大工程安全生產負責。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第一責任人,必須在危大工程施工期間現場帶班,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時,施工單位負責人應當帶班檢查。監理單位對危大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或其委託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對危大工程實施旁站監理。建設、勘察、設計等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對危大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相應責任。

  四、嚴肅查處危大工程安全違法行爲

各地要把危大工程作爲日常監管、安全巡查的重點,加大抽查頻次和力度。要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對危大工程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爲嚴格依法處罰,對於未編制危大工程專項方案或未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等行爲,立即責令整改,依法實施責令項目經理、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停止執業及暫扣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行政處罰。要加大生產安全事故問責力度,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資質資格實施處罰,並對查處情況予以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