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6號)精神,爲做好我省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湖南省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省人事廳、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4〕128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其中對中專以上學歷層次專業,可參照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參考目錄報考,(見附件1)。有關從事安全生產業務的規定和解釋(見附件2)執行。

  二、資格審查

根據原人事部《關於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1996﹞52號)和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前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所在單位資格初審、考試成績公佈後人社部門組織資格複審,資格審查中的具體注意事項見附件3、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4。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交虛假信息等,將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見附件5)。

(一)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全面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即學歷、資歷、專業等條件和要求,具體要求見附件2。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國家和考區規定的各項規定後方能報名(把握不準的可在報考前諮詢當地人社部門)。報考人員繳費成功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後,需在“承諾人簽名”欄內簽署本人姓名進行真實性承諾。報考人員必須誠信報名、誠信參考,不得以虛假信息報名參考和做虛假承諾,否則,責任自負。

(二)所在單位初審。報考人員攜帶所需材料(見附件4)到所在單位進行資料初審。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須對報考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的信息一一覈實,嚴格把關,確保其符合報名參考條件。初審符合條件的,所在單位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單位意見”欄內簽署“初審合格”意見並蓋章。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告知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參考條件,不得參考、也不再參加資格複審。

所在單位應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進行覈查,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加強網上查詢驗證,嚴防弄虛作假,並保留初審查驗結果以備複審。同時開具工作年限證明。

(三)資格複審。國家成績和合格線公佈後,湖南人事考試網()和市州人事考試網站及時公佈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名單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報考人員攜帶所需材料(見附件4)按照報名屬地原則到市州人社局專技(職改)部門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須再次覈對報考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單位、專業、學歷、資歷、專業技術職務、考試成績等相關條件。對符合報考條件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門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審覈部門意見”欄內簽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成績視爲無效,一律不下發確認文、不予發證。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複審相關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方法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8月3日9:00—8月10日17:00。報考人員須在上述報名時間內,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中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進行註冊。在註冊上傳照片前,請在湖南人事考試網()或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審覈處理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覈處理,只有通過審覈處理後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將直接製作在《資格考試報名表》、准考證和合格證書上,請務必上傳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風景照截圖。照片上傳成功後,選擇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按屬地原則選擇參加考試的省區市。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網上繳費時,請使用有“銀聯”標誌的銀行卡(不限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後,務必查看“繳費狀態”是否爲繳費成功。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17年8月10日17:30。過期未繳費或繳費未成功,視爲報考人員放棄在我省報名,可根據自身需要選擇到其他未結束報名省區市報考。

繳費成功後,請點擊“報名完成”,並及時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此表在考試合格後資格審查和存檔時必用),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截止後報名系統不再提供下載和打印。未按時打印表格而影響資格審覈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責任自負。繳費完成之後,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

注意事項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在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初次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必須先進行註冊,註冊後才能進行報名操作。

2.註冊信息中身份證號、姓名、手機及郵箱將引用到報名信息中,請務必保證上述信息真實、完整、準確。

3.爲便於報考人員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註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爲,網報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註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報考人員提交的手機號碼在註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後,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後,報考人員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註冊信息。

4.請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如密碼丟失(忘記),可使用系統提供方式找回密碼。用戶名和密碼如被他人盜用責任自負。爲確保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安全,儘量不要到網吧等公共場所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二)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須仔細閱讀網上報名流程、報考條件和考試科目、《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等,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如實填寫本人信息。

(三)在報名、考試、資格審查、證書發放等環節中,報考人員應主動瀏覽湖南人事考試網()、市州人事考試網和中國人事考試網()的相關欄目,按時繳費、打印准考證、參加考試和進行資格審查。

(四)報名信息確認前,請務必仔細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準確,如有不準確之處可自行修改。在報名信息確認後且在繳費前報考人員仍可以通過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來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信息一旦確認並繳費成功將不能修改。請報考人員慎重修改信息。

  四、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10月28日

9:00-11:30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14:00-16:30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10月29日

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

14:00-16:30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五、考試方式

(一)2017年的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內容按照《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1版)》的要求執行,對於近年來部分相關法規變化情況,考試內容也相應有所變化,具體請參見《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新增內容說明》(見附件6)。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客觀題)、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客觀題)、安全生產技術(客觀題)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具體科目及代碼對應表見附件7。主客觀混合題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注意如下事項: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二)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爲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爲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暫停考試年份(2016年)不計入成績有效期。

根據部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覈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的規定,客觀題閱卷採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等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接受應試人員查分申請。

考試結束後採用技術手段甄別爲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成績複查申請需在考試成績公佈30天內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應試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並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進場簽字”欄簽名。

(四)應試人員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填塗卡用)、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考場內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索取,考後回收。考試結束後,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交卷簽字”欄簽名。

  六、其他

(一)考場設置

2017年度我省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長沙設置考點,具體考場地址詳見准考證。

(二)准考證打印

准考證打印時間:2017年10月23日9:00 — 10月26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 ”,點擊“准考證打印”,進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准考證打印”。登錄後,須使用A4紙張打印准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規定,我省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的考務費爲客觀題每人每科61元(含上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每人每科11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5元(含上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每人每科15元)。

繳費前請應試人員仔細閱讀報考文件及覈對報考信息,一旦繳費成功,系統將不予退費。需要領取發票的人員,請於報名結束兩個月後,到所屬市州人事考試部門領取。

(四)考試輔導教材

有關考試大綱、教材事宜請與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聯繫。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苑路32號安全大廈1003室,郵編:100012,電話:010-64965024、64913859,

網址:

  附件:點擊下載

1.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參考目錄

2.有關從事安全生產業務的規定和解釋

3.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4.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5.資格審查相關責任追究

6.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新增內容說明

7. 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代碼對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