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電子商務師申報條件及鑑定方式

2016電子商務師考試將至,下面小編給大家整理了一下關於電子商務師考試的申報條件及鑑定方式,歡迎大家閱讀!

2016電子商務師申報條件及鑑定方式

一、職業定義

利用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從事商務活動或相關工作的'人員。

二、職業等級

電子商務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

助理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高級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三、 申報條件

——電子商務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本職業見習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覈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爲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者。

——助理電子商務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員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覈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爲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者;

(3)取得本專業大專以上(含大專)畢業證書者。

——電子商務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者。

——高級電子商務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者。

四、鑑定方式

鑑定採取全程測量、過程控制、全信息化的培訓鑑定模式。通過過程式模塊測驗和培訓結束後的終結式綜合考試相結合的方式對考生進行全面的職業資格考覈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