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廢水的分類和處理原則

工業廢水是指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污水和廢液,其中含有隨水流失的工業生產用料、中間產物和產品以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隨着工業的迅速發展,廢水的種類和數量迅猛增加,對水體的污染也日趨廣泛和嚴重,威脅人類的健康和安全。

工業廢水的分類和處理原則

  一、工業廢水分類

通常有以下三種:

第一種是按工業廢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的化學性質分類,含無機污染物爲主的爲無機廢水,含有機污染物爲主的爲有機廢水。例如電鍍廢水和礦物加工過程的廢水,是無機廢水;食品或石油加工過程的廢水,是有機廢水。

第二種是按工業企業的產品和加工對象分類,如冶金廢水、造紙廢水、煉焦煤氣廢水、金屬酸洗廢水、化學肥料廢水、紡織印染廢水、染料廢水、製革廢水、農藥廢水、電站廢水等。

第三種是按廢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分類,如酸性廢水、鹼性廢水、含氰廢水、含鉻廢水、含鎘廢水、含汞廢水、含酚廢水、含醛廢水、含油廢水、含硫廢水、含有機磷廢水和放射性廢水等。

前兩種分類法不涉及廢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也不能表明廢水的危害性。第三種分類法,明確地指出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成分,能表明廢水一定的危害性。

此外也有從廢水處理的難易度和廢水的危害性出發,將廢水中主要污染物歸納爲三類:第一類爲廢熱,主要來自冷卻水,冷卻水可以回用;第二類爲常規污染物,即無明顯毒性而又易於生物降解的物質,包括生物可降解的'有機物,可作爲生物營養素的化合物,以及懸浮固體等;第三類爲有毒污染物,即含有毒性而又不易生物降解的物質,包括重金屬、有毒化合物和不易被生物降解的有機化合物等。

實際上,一種工業可以排出幾種不同性質的廢水,而一種廢水又會有不同的污染物和不同的污染效應。例如染料工廠既排出酸性廢水,又排出鹼性廢水。紡織印染廢水,由於織物和染料的不同,其中的污染物和污染效應就會有很大差別。即便是一套生產裝置排出的廢水,也可能同時含有幾種污染物。如煉油廠的蒸餾、裂化、焦化、疊合等裝置的塔頂油品蒸氣凝結水中,含有酚、油、硫化物。在不同的工業企業,雖然產品、原料和加工過程截然不同,也可能排出性質類似的廢水。如煉油廠、化工廠和煉焦煤氣廠等,可能均有含油、含酚廢水排出。

  二、處理原則

工業廢水的有效治理應遵循如下原則:①最根本的是改革生產工藝,儘可能在生產過程中杜絕有毒有害廢水的產生。如以無毒用料或產品取代有毒用料或產品。

②在使用有毒原料以及產生有毒的中間產物和產品的生產過程中,採用合理的工藝流程和設備,並實行嚴格的操作和監督,消除漏逸,儘量減少流失量。

③含有劇毒物質廢水,如含有一些重金屬、放射性物質、高濃度酚、氰等廢水應與其他廢水分流,以便於處理和回收有用物質。

④一些流量大而污染輕的廢水如冷卻廢水,不宜排入下水道,以免增加城市下水道和污水處理廠的負荷。這類廢水應在廠內經適當處理後循環使用。

⑤成分和性質類似於城市污水的有機廢水,如造紙廢水、製糖廢水、食品加工廢水等,可以排入城市污水系統。應建造大型污水處理廠,包括因地制宜修建的生物氧化塘、污水庫、土地處理系統等簡易可行的處理設施。與小型污水處理廠相比,大型污水處理廠既能顯著降低基本建設和運行費用,又因水量和水質穩定,易於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和處理效果。

⑥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廢水如含酚、氰廢水,經廠內處理後,可按容許排放標準排入城市下水道,由污水處理廠進一步進行生物氧化降解處理。

⑦含有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毒污染物廢水,不應排入城市下水道和輸往污水處理廠,而應進行單獨處理。

工業生產的多樣性使產生的排水污染性質也紛繁複雜,如有機污染、無機污染、熱污染、色度污染等等。因此,工業廢水的處理不能從簡單的幾個標準COD、BOD、ss、pH就套用別人的工藝和設備,除上述指標外,影響處理的因素還很多,如溫度、氨氮含量、pH、含鹽量、有毒物質(有機磷)含量、表面活性劑(發泡物質)及染料含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