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巡視細則

監理巡視細則該如何制定呢?下文是小編收集的監理巡視細則,歡迎閱讀!

監理巡視細則

 監理巡視細則

監理人員現場巡視檢查是監理日常工作活動的重要內容,是對工程建設實施動態控制管理的主要手段,各級監理人員要做到腿勤、眼勤、口勤、手勤,勤跑、勤看、勤問、勤記,實現對工程施工動態控制管理。

1、監理人員的職責

項目監理部各級監理人員,按本人職責範圍、專業分工,定時到工程現場進行巡視檢查,並且要逐級督促檢查,在監理日記中作巡視檢查記錄。

(1)總監理工程師除對關鍵部位,重要工序親自巡視檢查外,並負責檢查各專級監理人員現場巡視檢查的執行情況;

(2)專業監理工程師除對本專業工程每天要對重要施工項目巡視檢查外,並負責檢查監理員現場巡視檢查的執行情況;

(3)監理員負責分管工程項目的日常巡視檢查。

 2、現場巡視檢查的主要內容

(1)工程進展與計劃安排有無偏差;

(2)施工人員是否按規程、規範、標準、設計圖紙的要求和已批准的施工技術方案、措施進行施工;

(3)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施工人員是否按安全工作規程進行作業;

(4)須持證上崗的'工種是否有上崗證件;

(5)已通知停工整改的施工項目是否進行整改;

(6)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是否正常運作;

(7)在機組分部試運和整套啓動試運時,檢查試運條件和試運狀況、對主要技術參數和發現的缺陷進行記錄。

 3、現場巡視檢查的次數

(1)監理員每天都必須到分管項目的施工現場巡視1~2次;

(2)專業監理工程師每天需到本專業的重點施工部位或項目巡視檢查1次;

(3)總監理工程師每週需到施工現場巡視檢查2~3次。

  4、現場巡視發現問題的處理

(1)在巡視檢查中發現施工單位違反規程、規範、圖紙要求,以及違反安全工作規程或發現隱患,都要及時向施工人員提出糾正,並向施工單位有關人員及領導反映現場發生的事實,還應跟蹤其糾正或處理;

(2)對多次口頭通知未進行糾正的,應向施工單位發送《監理通知單》,對問題嚴重、危害較大的要及時發送停工通知;

(3)《監理通知單》發出後,施工單位必須認真糾正,並將糾正執行情況填寫《監理通知回覆單》送監理單位,有關監理人員要驗證其糾正情況,並在回執中記錄驗證情況並簽字;

(4)停工通知發出後,施工單位必須對停工因素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後填寫復工申請,經監理人員要檢查確認停工因素已消除,並在復工申請書上記錄才能復工;

(5)對施工單位整改不力或拒不糾正的事件,監理應向施工單位和業主發送備忘錄,申明監理的立場及由此可能產生的後果;

(6)對重要的關鍵施工項目需要實施跟蹤旁站監理時,應按監理規劃中《旁站監理方案》執行。

 5、現場巡視檢查的記錄與報告

各級監理人員應將現場巡視檢查情況和發現的問題,及時記錄在監理日記中;現場巡視檢查發現較爲嚴重的違規、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向上報告,並在監理部日記中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