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精選試題練習

  一、

2016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精選試題練習

某實行監理的工程,建設單位通過招標選定了甲施工單位,施工合同中約定:施工現場的建築垃圾由甲施工單位負責清除,其費用包乾並在清除後一次性支付;甲施工單位將混凝土鑽孔灌注樁施工分包給乙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甲施工單位共同考察確定商品混凝土供應商後,甲施工單位與商品混凝土供應商簽訂了混凝土供應合同。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甲施工單位委託乙施工單位清除建築垃圾,並通知項目監理機構對清除的建築垃圾進行計量。因清除建築垃圾的費用未包含在甲、乙施工單位簽訂的分包合同中,乙施工單位在清除完建築垃圾後向甲施工單位提出費用補償要求。隨後,甲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付款申請,要求建設單位一次性支付建築垃圾清除費用。

事件2:在混凝土鑽孔灌注樁施工過程中,遇到地下障礙物,使樁不能按設計的軸線施工。乙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了工程變更申請,要求繞開地下障礙物進行鑽孔灌注樁施工。

事件3:項目監理機構在鑽孔灌注樁驗收時發現,部分鑽孔灌注樁的混凝土強度未達到設計要求,經查驗是商品混凝土質量存在問題。項目監理機構要求乙施工單位進行處理,乙施工單位處理後,向甲施工單位提出費用補償的要求。甲施工單位以混凝土供應商是建設單位參與考察確定的爲由,要求建設單位承擔相應的處理費用。

【問題】

1.事件1中,項目監理機構是否應對建築垃圾清除進行計量?是否應對建築垃圾清除費簽署支付憑證?說明理由。

2.事件2中,乙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工程變更申請是否正確?說明理由。寫出項目監理機構處理該工程變更的程序。

3.事件3中,項目監理機構對乙施工單位提出要求是否妥當?說明理由。寫出項目監理機構對鑽孔灌注樁混凝土強度未達到設計要求問題的處理程序。

4.事件3中,乙施工單位向甲施工單位提出費用補償的要求是否妥當?說明理由。甲施工單位要求建設單位承擔相應的處理費用是否妥當?說明理由。

參考解析:

1.該混凝土工程的綜合單價爲:520×(1+10%)×(1+8%)×(1+3.41%)=638.83(元/米3)。(2分)

該混凝土工程的估算合同總價爲:638.83×(800+1300+1500+1400)=3194150(元)。(2分)

2.針對事件1,乙方提出的延長工期的要求可以獲得批准,補償費用的要求不可以獲得批准。(2分)

理由:該地震屬於不可抗力事件。因此,承包商有權得到工期的延長,但無權從業主處得到費用的補償。(2分)

3.針對事件2,乙方提出的要求不能獲得批准。(1分)

理由:施工質量不合格屬於施工單位應承擔的責任。(1分)

4.乙方3月應獲得的工程款爲:638.83×700×(1-5%)=424821.95(元)。(1分)

3月監理工程師不予簽發付款憑證。(0.5分)

乙方4月應獲得的工程款爲:638.83×2000×(1-5%)=1213777.00(元)。(1分)

4月監理工程師簽發付款憑證的金額爲:424821.95+1213777.00=1638598.95(元)。(0.5分)

乙方5月應獲得的工程款爲:638.83×2000×(1-5%)=1213777.00(元)。(1分)

5月監理工程師簽發付款憑證的金額爲1213777.00元。(0.5分)

第6月累計完成工程量爲6200m3,比估計工程量超出1200m3,由於(1200/5000)×100%=24%>15%,所以應調整單價。(1.5分)

不調價工程量:5000×(1+15%)=5750(m3)。(1分)

調價工程量:6200-5750=450(m3)。(0.5分)

乙方6月應獲得的工程款爲:[638.83×(1500-450)+638.83×450×0.95]×(1-5%)=896677.76(元)。(2分)

6月監理工程師簽發付款憑證的金額爲896677.76元。(0.5分)

  二、

某工程,建設單位與甲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簽訂了施工合同。經建設單位同意,甲施工單位選擇了乙施工單位作爲分包單位。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瞭如下事件。

事件1:在合同約定的工程開工日前,建設單位收到甲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開工報審表後即予處理。建設單位考慮到施工許可證已獲政府主管部門批准且甲施工單位的施工機具和施工人員已經進場,便審覈籤認了工程開工報審表並通知了項目監理機構。

事件2:在施工過程中,甲施工單位的資金出現困難,無法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乙施工單位工程款。乙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了支付申請。項目監理機構受理並徵得建設單位同意後,即向乙施工單位簽發了付款憑證。

事件3;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巡視中發現,乙施工單位施工的某部位存在質量隱患,專業監理工程師隨即向甲施工單位簽發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單位回函稱,建設單位已直接向乙施工單位付款,因而本單位對乙施工單位施工的工程質量不承擔責任。

事件4:甲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後,建設單位於2012年9月20日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各單位分別簽署了質量合格文件。建設單位於2012年3月辦理了工程竣工備案。因使用需要,建設單位於2012年10月初要求乙施工單位按其示意圖在已驗收合格的承重牆上開車庫門洞,並於2012年10月底正式將該工程投入使用。2014年2月該工程給水排水管道大量漏水,經監理單位組織檢查,確認是因開車庫門洞施工時破壞了承重結構所致。建設單位認爲工程還在保修期,要求甲施工單位無償修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責任單位進行了處罰。

【問題】

1.指出事件1中建設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2.指出事件2中項目監理機構做法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3.在事件3中甲施工單位的說法是否正確?爲什麼?

4.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指出事件4中建設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5.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事件4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否應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甲施工單位、乙施工單位進行處罰?說明理由。

參考解析:

1.事件1中,總承包單位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工程: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卸;採用塔式起重機進行安裝的工程;自制卸料平臺工程;懸挑腳手架工程;物料提升機的安裝、拆卸;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4分)

2.事件2中的錯誤之處及正確做法如下。

(1)錯誤之處:物料提升機安裝總高度26 m,採用一組纜風繩錨固。(1分)

正確做法:物料提升機採用不少於2組纜風繩錨固。(1分)

(2)錯誤之處:僅在通道兩側設置了臨時安全防護設施。(1分)

正確做法:在卸料通道兩側應按臨邊防護規定設置防護欄杆及擋腳板;各層通道口處都應設置常閉型的防護門。(1分)

(3)錯誤之處:地面進料口處僅設置安全防護門。(1分)

正確做法:地面進料口處設置常閉型安全防護門,搭設雙層防護棚,防護棚的尺寸應視架體的寬度和高度而定,防護棚兩側應封掛安全立網。(1分)

3.事件3中的錯誤之處及正確做法如下。

(1)錯誤之處:總承包單位未參加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的電梯安裝工程驗收。(1分)

正確做法:電梯安裝工程屬於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包括總承包和電梯安裝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1分)

(2)錯誤之處:電梯安裝單位將電梯工程有關資料移交給建設單位。(1分)

正確做法:電梯安裝單位應將電梯工程有關資料移交給施工總承包單位,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統一彙總後移交給建設單位,再由建設單位上交到城建檔案館。(1分)

(3)錯誤之處;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設計、總承包單位參與進行了單位工程質量驗收。(1分)

正確做法: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含電梯安裝分包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項目負責人進行驗收。(1分)

4.事件4中總承包單位的做法不合理。(1分)

理由:合同約定保溫工程保修期10年,總承包單位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承諾保修期5年短於合同約定。(1分)

事件4中建設單位的做法合理。(1分)

理由:工程質量保修期限需要同時不得低於法規規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和合同約定的期限。工程質量保修書中承諾保修期5年短於合同約定,所以拒收是合理的`。(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