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結論的內容

安全評價結論的內容,因評價種類(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安全現狀評價和專項評價)的不同而各有差異。通常情況下,安全評價結論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安全評價結論的內容

  1)對評價結果的分析

(1)評價結果概述、歸類、危險程度排序;

(2)對於評價結果可接受的項目還應進一步提出要重點防範的危險、危害性;

(3)對於評價結果不可接受的項目,要指出存在的問題,列出不可接受的充足理由;

(4)對受條件限制而遺留的問題提出改進方向和措施建議。

  2)評價結論

(1)評價對象是否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要求;

(2)評價對象在採取所要求的安全對策措施後達到的安全程度。

  3)需要持續改進方向

(1)提出保持現已達到安全水平的要求(加強安全檢查、保持日常維護等);

(2)進一步提高安全水平的建議(冗餘配置安全設施、採用先進工藝、方法、設備);

(3)其他建設性的建議和希望。

  安全評價發展歷史

安全評價最先是由保險業發展起來的,時間可追溯到本世紀三十年代。保險公司爲客戶承擔各種風險,要按照所承擔風險的大小收取一定的費用。因此,就帶來一個衡量風險程度的問題,這個衡量風險程度的過程就是當時美國保險協會所從事的風險評價。現在,世界各國各行業所從事的安全評價幾乎都沿用風險評價這一術語,唯中國、日本改用安全評價。

六十年代以來,國外在安全評價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提出了許多實用的安全評價方法。例如,美國道化學公司的'火災爆炸指數法、英國帝國化學公司的“蒙得評價法”、日本勞動省的“六階段評價法”等危險指數評價技術,以及以概率風險評價爲代表的安全系統評價技術。目前,大多數工業發達國家已將安全評價作爲工業過程、系統設計、工廠設計和選址以及應急計劃和事故預防措施的重要依據。一些國家還立法規定,工程項目必須進行安全性評價。日本勞動省規定化工廠必須作綜合的安全性評價。英國規定新建企業凡沒有進行安全評價的都不許開工。安全評價已經成爲當代安全管理中最有成效,正在逐漸完善的一種極爲重要的方法。

八十年代初期,安全系統工程引入我國,受到許多大中型企業和行業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通過翻譯、消化、吸收國外安全檢查表和安全分析方法,我國機械、冶金、化工、航空、航天等行業的有關企業開始應用簡單的安全分析、評價方法,如安全檢查表(SCL)、事故樹分析(ATA)、故障類型及影響分析(FMEA)、事件樹分析(ETA)、預先危險性分析(PHA)、危險可操作性研究(HAZOP)、作業環境危險評價方法(LEC)等。這一期間的主要特點是安全系統分析方法的應用,解決的問題基本上是系統局部的安全問題。

1984 以後,我國開始研究安全評價理論和方法,在小範圍內進行安全系統評價嘗試。爲推動和促進安全評價方法在我國企業安全管理中的實踐和應用, 1986年原國家勞動部分別向有關科研單位下達了《機械工廠危險程度分級》、《化工廠危險程度分級》、《冶金工廠危險程度分級》等科研項目。1987年首先提出對整個企業系統進行安全評價,以利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開展安全管理工作,並着手製定部頒標準。隨後,許多企業和一些產業部門開始着手安全評價理論、方法的研究與應用。現在,以安全檢查表爲依據進行企業安全評價已經比較成熟。1988年1月1日原國家機械電子工業部頒佈了第一個部頒安全評價標準--- 《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受到了企業的普遍歡迎,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該標準的頒佈執行,標誌着我國的安全管理工作已經跨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

最近幾年,由於對安全系統工程的認識逐步提高,人們逐漸意識到,只有全面瞭解和掌握整個系統的安全狀況,客觀、科學地衡量企業的事故風險大小,才能分清輕重緩急,有針對性地採取相應對策,真正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目前,我國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發佈了“三同時”評審規定,強調安全性措施(項目)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中央許多產業部門也對企業安全評價標準的制訂工作給予了高度重視。這些情況說明,企業安全評價工作正在向全國範圍展開,安全評價將在企業安全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對促使保險防災業的發展,對加強勞動保護、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具有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