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如何提前申報

提前申報是海關爲了加速企業通關,在貨到以前提前進行單證審覈,使貨物到港後就能提貨的一項便捷通關措施。那麼具體如何進行海關提前申報呢?

海關如何提前申報

  一、提前申報的前提條件

1.如實申報: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代理報關公司應當如實申報,並對申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規範性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取得數據: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代理報關公司提前申報的,應當先取得提(運)單或載貨清單(艙單)數據。

3.交驗單證: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代理報關企業應當按照海關要求交驗有關隨附單證、進出口貨物批准文件及其他需提供的證明文件。

  二、提前申報的時間

1.進口貨物:應於裝載貨物的進境運輸工具啓運後、運抵海關監管場所前向海關申報。

2.出口貨物:應於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場所前3日內向海關申報。

  三、提前申報的'稅率和匯率

1.進口提前申報貨物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實施的稅率和匯率;提前申報的進口轉關貨物,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工具抵達指運地之日實施的稅率。

2.出口提前申報貨物適用海關接受申報之日實施的匯率和稅率;提前申報的出口轉關貨物適用啓運地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

3.進出口貨物許可證件在海關接受申報之日應當有效。貨物提前申報之後、實際進出之前國家貿易管制政策發生調整的,適用貨物實際進出之日的貿易管制政策。

4.進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貨物和轉關貨物的提前申報比照上述要求辦理,提前申報轉關貨物的轉關手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轉關貨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89號)有關規定辦理。

  四、提前申報的修改

1.因故未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運抵海關監管場所的撤銷原提前申報的報關單。

2.因故運抵海關監管場所的貨物與提前申報內容不一致的,按照《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