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關加工貿易分冊管理操作流程(試行)

引導語:加工貿易是以加工爲特徵的再出口業務,其方式多種多樣。以下是本站小編分享給大家的2017海關加工貿易分冊管理操作流程(試行),歡迎閱讀!

2017海關加工貿易分冊管理操作流程(試行)

  第一章 分冊的核發

第一條 企業申領總冊後方可向海關保稅部門申請分冊。

第二條 企業填寫《加工貿易分冊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交預錄入公司錄入並簽章後交海關,另一份企業留存。

第三條 企業持下列資料向海關保稅部門申請分冊:

1. 經企業簽章的《加工貿易分冊申請表》;

2. 經預錄入打印的《加工貿易分冊預錄入呈報表》;

3. 海關核發的總冊;

4. 與總冊的相同類型的《登記手冊》(未使用);

5. 海關需要的其他單證。

第四條 海關備案人員應認真審覈企業所遞交的.資料,經三級審批後由初審、複審人員在計算機內通過初審、複審操作,產生分冊,並打印《加工貿易手冊備案分冊表》,在分冊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海關審批欄內簽字。

第五條 海關簽章人員應在分冊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海關審批欄內加蓋單證專用章(防僞印油),總冊與分冊加蓋騎縫章,《加工貿易手冊備案分冊表》與分冊和加蓋騎縫章,加貼防僞標籤,核發手冊,將總冊退還企業,按規定進行簽收登記並將其他單證歸入總冊檔案。

  第二章 分冊的變更

第六條 分冊進口和出口商品的序號、品名、規格型號、計量單位不得變更。

第七條 分冊發表變更,企業應填寫《加工貿易分冊變更申請表》一式兩份,經企業蓋章後,一份交預錄入部門錄入並交海關保稅部門憑以辦理分冊變更手續,另一份由企業留存。

第八條 辦理分冊變更手續時,企業應持以下單證向海關保稅部門提出申請:

1. 經企業簽章的《加工貿易分冊變更申請表》;

2. 《加工貿易分冊變更預錄入呈報表》;

3. 海關核發的分冊;

4. 海關需要的其他單證。

第九條 海關備案人員應認真審覈企業所遞交的單證資料,經三級審批後,由初審,複審人員在計算機內通過初審,複審操作,對分冊進行變更,並打印出《加工貿易手冊備案分冊變更表》。

第十條 海關簽章人員應在《加工貿易手冊備案分冊變更表》與分冊間加蓋騎縫章。

第十一條 海關人員將變更後的分冊退還企業,憑以辦理保稅貨物報關手續,其他單證歸入總冊檔案。

第三章 分冊的傳輸

十二條 擬發分冊前或分冊變更後,涉及異地口岸的,應由海關異地傳輸人員利用合同異地傳輸(整份傳輸)功能將分冊傳輸到異地口岸。異地傳輸成功後方可將分冊核發給企業憑以到異地口岸辦理報送手續。

第四章 分冊的使用

第十三條 企業使用分冊辦理報送手續時,應向報送地海關提供以下單證:

1. 報送地、主管海關核發的分冊;

2. 已預錄入的進口或出口貨物報送單;

3. 海關需要的其他單證。

第十四條 海關審單人員應認真審覈企業所遞交的單證,並覈對主管海關通過網絡傳輸的分冊備案資料,如果電腦內沒有分冊資料或分冊內容與企業申報不符,不接受企業申報,予以退單。

第十五條 海關審單人員確認企業遞交的單證齊全、數據相符後,按規定辦理審單手續。

第十六條 口岸海關對符合規定要求的,按規定予以辦理審單、查驗、放行、結關手續,並按規定要求將報關單(主管海關聯)做關封郵寄回主管海關,如果爲本地企業報關,將報關單(主管海關聯)移交後歸入總冊檔案。

第五章 分冊的核銷 第十七條 總冊最後一批產品出口完畢或合同有效期屆滿後1個月內,企業應持下列單證向海關保稅部門申請覈銷:

1. 總冊及所有分冊;

2. 企業填寫並簽章的核銷申請表;

3. 海關需要的其他單證。

第十八條 海關覈銷人員應認真審覈企業遞交的單證,通過報核操作。

第十九條 覈銷初審、複審人員應覈對總冊、分冊、報關單與計算機內的報關單核注信息,計算機內無報關單核注信息的,應通過其他渠道確認報關單真實可靠後,利用報關單補核注功能將報關單補輸入計算機內。

第二十條 計算機產生覈銷覈算算表,覈銷人員應嚴格按照覈銷的有關規定,經三級審批後,將總冊與分冊一併予以覈銷結案。

第二十一條本操作流程由海關總署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