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貿易出口報關流程

根據《海關法》相關規定,出口貨物裝船前要運到海關申報,出口報關企業應具備在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局註冊備案,有進出口經營權和報檢資格。企業若無報關資質,可委託專業報關公司代理報關。出口報關一般應經過以下四個環節,即申報、查驗、徵稅與放行。

一般貿易出口報關流程

  一、出口申報時間與期限

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除海關特准外,應當在裝貨的24小時前向海關申報。至於裝貨24小時前到什麼程度,是3天、5天還是1個月,可由報關人視口岸的倉儲能力自定,海關一般不予過問。

規定出口貨物的報關期限主要是爲了留給海關一定的時間,辦理正常的查驗和徵稅等手續,以維護口岸的正常貨運秩序。除了需緊急發運的鮮活、維修和趕船期貨物等特殊情況之外,在裝貨的24小時以內申報的貨物一般暫緩受理。

  二、出口報關地點

進出口貨物的報關地點應遵循以下三個原則:進出境地原則;轉關運輸原則;指定地原則。

  三、出口報關單證

1.由報關員自行填寫或由自動化報關預錄入人員打印的報關單一式多份,其所需份數根據各部門需要而定,出口退稅時加填一份黃色的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

2.出口貨物屬於國家限制出口或配額出口的應提供許可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3.商業發票、裝箱單、出境貨物通關單、合同等;

4.出境貨物通關單(不需出口檢驗的商品可免附)、出口收匯覈銷單及其他海關認爲必要的.單證。

  四、出口報檢單證

1. 出口方應在報關之日前三天備齊所需單證,向檢驗檢疫局申報。提供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託書、廠檢單 、紙箱包裝單等證件各一份。

2. 出口貨物到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歐盟等外包裝爲木製的需做燻蒸或熱處理的,出口方所提供的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託書。如燻蒸產品是木製品,還需提供廠檢單 。 3. 做燻蒸或熱處理的產品,出口方應在報關前兩天,將貨物運抵到指定的堆場或港區進行燻蒸。(燻蒸時間需 24 小時)

  五、海關審單查驗

海關接受申報系統審單、隨機人工查驗。如需人工查驗,企業或代理報關公司應及時與海關聯繫,進行貨物查驗,驗完後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鉛封。不需查驗的應及時進行實貨放行,將裝貨單按截關時間 送到港區裝船。

  六、出口報關稅費

《海關法》規定,進出口貨物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一般貨物出口沒有關稅,還有一定出口補貼。出口貨物會產生報關報檢費用、查驗費用、港建費用、拖櫃費用、倉儲裝卸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