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結匯方式風險提示

導語:目前,國際貿易的結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即匯款、信用證、託收、保函和保理等。那麼,究竟選擇何種國際結算品種對於成交最有利呢?這主要取決於國際經貿活動的內容、融資需求,風險保障程度以及銀行服務範圍等因素。在這裏僅就各種結算方式一些操作上的問題進行分析,供客戶根據自身的要求量體裁衣。

外貿結匯方式風險提示

  以商業信用爲基礎的匯款結算方式

匯款是一種古老的結算方式,今天在外貿活動中仍得到廣泛的運用。“匯款結算”又根據其性質,分爲“前T/T”(PAYMENTINADVANCE)和“後T/T”(DEFFERREDPAYMENT)兩種。

所謂“前T/T”,即“預付貨款”,就是賣方在發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然後,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發給買方的一種結算方法。“後T/T”又稱“貨到付款”,就是在簽署合同後,賣方先發貨,買方收到貨物後,再付款的結算方式。

顯而易見,“預付貨款”是一種對於出口商較爲有利的結算品種。因爲出口商在發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實際上等於得到了進口方的無息貸款,其出口的風險程度已經得到了控制。換言之,出口商已經接受了進口方的“購貨擔保”,從而掌握了出口的.主動權。 北京報關員考試

也可以說,“預付貨款”是一種對進口商較爲不利的結算品種,因爲(1)貨未到手就付了款,等於向對方提供了無息貸款,造成了利息損失;(2)進口商實際承擔了貿易中的風險,即,出口商可能在收款後,不按時、按量、按質地發貨,使自己處於被動地位。

而“後T/T”,即“貨到付款”,則剛好相反,是一種有利於進口商,而不利於出口商的結算方式。所以,“匯款”的交易方式實際上完全處在買、賣雙方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因而,被稱爲“商業信用”。

當前,在進、出口貿易中,還有一種沿用“國內貿易”的結算辦法(在浙江省的義烏、柯橋等地使用得最爲廣泛),即,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以後,由買方先付50%~60%的訂金。工廠先開工生產,等到貨物出運後,再以交付提單爲憑據(即,象徵性“交貨”),支付餘下的40%~50%的貨款。

一般而言,這種貿易結算辦法,所付“訂金”數額的多寡,要視買、賣雙方的信任程度而定,有相當的伸縮餘地。如果雙方是“老客戶”,對方所付訂金也可在30%~40%之間。不少出口商甚至允許進口商在收貨、驗貨之後,再支付餘下的貨款。

一般而言,“分批發貨、分批收匯”,可以降低結匯風險程度。在實務中,是一個可以考慮“規避風險”的結匯模式。

  銀行不承擔責任的託收結算方式

國際貿易中“託收結算”方式程序較爲簡便,這個“簡便”是相對於信用證結算方式而言,但是其中的風險也是不言而喻的。

“跟單託收”(DOCUMENTARYCOLLECTION)的具體做法,是由出口商開立跟單匯票,連同一整套貨運單據交給出口地銀行,委託銀行通過其在國外的代理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託收又可以根據其性質,分爲“D/P即期”和“D/A遠期”兩種。“D/P即期”就是出口國的託收行收到單據,審覈無誤後,寄給進口國的代收行,由代收行通知進口商前來付款贖單。因此,“D/P即期”手續較簡單,風險相對也較校“D/A遠期”的具體做法是,託收行將單據寄到對方銀行,進口商前來銀行取單。但是,這次進口商並不需要付款,只是向代收行簽署一個“託收承兌書”,保證到期付款,就可以把代表貨物的單據取走。

因而,“D/A遠期”的風險也是可想而知的。此時,如果進口商取單後不來付款,或者拖延付款,或者少付款,甚至不付款,對此,出口商毫無辦法。因爲託收結算方式,進口商是否付款,完全是依據進口商的信譽來完成付款行爲的。

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商業信用”,從理論上來說,銀行對此並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