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5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公告

2015年下半年國家中國小教師資格國考面試將於12月26—27日舉行,現將我市中國小教師資格國考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北京2015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公告

  一、面試對象

本市已參加國家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且在有效期內(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爲2年)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本次面試。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四)申請人的戶籍或人事關係(人事檔案)其一在京。

(五)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1.申請參加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師範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師範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參加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師範類畢業生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師範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參加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參加高級中學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參加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並應具備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在京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其中大專在校學生須在畢業的學年度方可報考(即三年制大專在三年級報考,兩年制大專在二年級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爲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時間安排

  (一)面試網上報名

2015年下半年面試網上報名時間:11月30日8:00—12月4日16:00。

符合面試報考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教育部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網(),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上報名。選擇北京考區、面試類別、面試科目等,完成其他信息錄入。報名時間截止後,將關閉報名系統,逾期不再受理報考。

  考生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須本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並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如填報的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所報類別筆試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績在有效期內的考生,方具備面試報名資格。網上報名系統有判別考生筆試成績是否具備報名資格的功能,筆試成績尚不具備資格的考生將無法進行面試網上報名操作。

3.參加2015年下半年之前筆試合格的考生,在面試報名前需要重新進行註冊和填報個人信息,重新註冊操作不影響考生的面試報名資格。

4.參加2015年下半年筆試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註冊。考生如忘記註冊密碼可通過以下三種途徑重置。

(1)自助重置密碼:考生可通過回答註冊時預設的“密碼保護問題”自助重置密碼。

(2)短信獲取密碼:考生可通過報名註冊時所填寫的手機號碼短信獲取密碼。

(注:手機短信爲考生重新獲取密碼的重要途徑,在參加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期間,請考生慎重更換手機號碼。)

(3)拔打教育部考試中心客服電話:考生可在工作時間內通過撥打教育部考試中心客服電話進行密碼重置(客服電話010-82345677)。

5. 考生個人網上報名完成後,報名網頁顯示爲“待審覈”狀態,考生經過現場確認後,報名網頁顯示爲“待支付”,此時可以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後,報名網頁顯示爲“支付成功”,面試報名全部完成。

  (二)面試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12月3日—4日;12月7日—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現場確認地址:北京教育學院(黃寺校區)南樓一層

  3.現場確認所需材料:

※戶籍在北京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戶口本原件(本市集體戶口提供戶籍證明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人事關係在北京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2)工作單位有存檔權限的,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人事關係證明原件(證明格式請在附件1中下載);工作單位在本市公辦學校的,由學校出具證明原件(證明格式請在附件1中下載);無存檔權限的單位,由本市存放人事檔案機構(人才服務中心)出具檔案存放證明原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學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2)由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原件(證明格式請在附件2中下載)。

考生現場確認注意事項:

1.考生身份證遺失的,可提供本人臨時身份證(已去辦理,尚未取得的,可提供臨時身份證辦理回執資料)或社保卡或駕照或軍官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報考。

2.考生學歷證書遺失的,可提供學校學歷證書管理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並提供教育部學信網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原件及複印件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