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報考教師資格條件

教師資格,是國家對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是公民獲得教師職位、從事教師工作的前提條件。以下是小編精心準備的新疆報考教師資格條件,大家可以參考以下內容哦!

新疆報考教師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當地的中國公民。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當地且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的中國公民可在當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當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以及高職院校應屆畢業生可向就讀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就讀於成人教育(自學考試、電大、夜大學、函授)、網絡教育的人員須畢業並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經申請人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思想品德鑑定合格;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進行思想品德鑑定。

三、學歷的要求

  四、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要求

教師職業的特殊性在於從事教師職業必須具有教育教學能力,也就是說不僅要掌握一定的知識,更重要的是要把知識按照不同學校教學計劃的要求傳授給學生,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培養學生的探索精神、學習能力和道德人格,使學生的特長和潛力能夠充分發揮出來。

  五、普通話水平要求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六、教育學、心理學知識要求

對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教師資格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可以要求申請人補修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書。

非師範類:與師範類應屆、往屆畢業生需準備的材料基本相同。只是在初審合格後,須參加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考察,並提供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證明。如果符合條件,則在相應的受理期限內通知認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