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東省東營市教師資格考試公告

根據教育部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統一部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及其實施辦法和《山東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製度改革工作實施辦法》(魯教師發〔2013〕1號),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5年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魯教師字〔2015〕4號)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5年山東省東營市教師資格考試公告

  一、認定範圍

2015年在我市申請認定幼兒園、國小、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包括:

(一)參加全國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並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員(以下簡稱國考人員)。“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網”()將於2015年7月5日公佈2015年教師資格面試國考人員成績。

(二)2012-2015屆師範類畢業生申請人員。師範類畢業生是指我省普通高校師範教育類專業全日制本專科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

(三)已取得山東省中國小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在規定有效期內),並參加2015年參加東營市教師資格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以下簡稱省考人員)。

  二、認定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應屆師範類畢業生爲就讀學校)在山東省東營市的中國公民。

(二)具備相應的學歷條件:申請國小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一級職業(執業)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其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大學專科;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或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三)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取得相應合格證書。

(四)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於修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的通知》(魯教師函〔2010〕4號)規定,按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要求,體格檢查結論爲合格。

(五)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應屆畢業生爲就讀學校)思想品德鑑定合格。

(六)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欄目應與申請人報考面試科目一致;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欄目應與申請人所學專業一致。

(七)師範類畢業生原則上只能申請認定與學歷層次相應類別且與所學專業一致的教師資格。其中,全日制教育碩士可按照師範類畢業生的政策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方向相同。修學教育管理專業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修學學前教育和國小教育專業的全日制教育碩士,只能分別直接認定幼兒園和國小教師資格,申請其他類別教師資格要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八)根據魯教師發〔2013〕1號文件規定, 2011年(含)以前畢業的師範類畢業生不再執行直接認定的政策,須參加國家統一的教師資格考試。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申請教師資格

7月6日8:00-7月15日17:00,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國考人員點擊“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省考人員和師範人員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網站提示進行網上註冊和申請。

1.選擇申請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國考人員、省考人員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本人面試科目一致;師範人員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本人所學專業一致。

2.選擇東營市教育局爲認定機構。

3.選擇現場確認點。申請認定人員選擇“東營市教育局”爲現場確認點。

4.根據網站提示和說明,如實填寫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信息,上傳相片,覈對無誤後提交申請信息。

5.導出《教師資格申請表》(含申請信息和相片,A3型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二)體檢

網上申報成功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附件1,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相關證件材料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可就近選擇指定醫院),具體事項請與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聯繫諮詢(附件2)。

(三)現場確認,提交申請材料

7月12日-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已完成網上申請的人員到東營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點提交教師資格申請材料。申請人因故無法親自提交申請材料的,可委託他人持委託書、被委託人身份證及全部申請材料代爲申請。

(四)資格認定

我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受理申請後30個工作日內做出認定結論。根據認定結論,在教育部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上進行認定數據確認和證書編號,向認定合格的申請人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四、教師資格申請材料

(一)《教師資格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

(二)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人武警人員證件,下同)原件、複印件。

(三)具有東營市戶籍人員,提交本人戶口簿原件(屬集體戶口的提交本人集體戶單頁原件);非東營市戶籍,工作單位在東營的人員,提交現人事關係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關係證明原件。

(四)畢業證書原件、複印件。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複印件。

(六)《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原件。

(七)《教師資格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原件。

(八)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請上傳相片同底版,背面註明身份證號及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