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教師資格證書有什麼要求?

教師是一個光榮而又神聖的職業,於是,有很多人的理想是當一名人民教師,然而,當教師就得需要考教師資格證,那麼,考教師資格證有什麼要求呢?想當教師的朋友,快來看看吧,不要讓自己一頭霧水。俗語說,知已知彼,才能百戰百勝嘛,所以,不要猶豫了,起快加入吧!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考取教師資格證書有什麼要求?

  1、教師資格制度的依據是什麼?

答: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實行的一種法定的職業許可制度。教師資格制度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江西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原國家教委頒發的《教師資格認定的過渡辦法》和省教委下發的《江西省教師資格認定過渡辦法的實施意見》不再適用於教師資格制度實施辦法。

  2、教師資格的性質是什麼?

答:教師資格是國家對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教師資格制度全面實施後,只有依法取得教師資格者,才能被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批准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聘任爲教師。教師資格一經取得,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喪失和撤銷。具有教師資格者,依照法定聘任程序被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正式聘任後方爲教師,具有教師的權利和義務。

  3、教師資格分爲哪些種類?

答:教師資格分爲:①幼兒園教師資格;②國小教師資格;③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以下統稱爲初級中學教師資格);④高級中學教師資格;⑤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以下統稱爲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⑥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以下統稱爲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⑦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成人教育的教師資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分別依照以上規定確定類別。

  4、教師資格可適用於哪些範圍?

答:取得教師資格者,可在本級及其以下等級的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擔任教師。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只能在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或者初級職業學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相互通用.

  5、教師資格有哪些種類?

答:教師資格的種類分爲:幼兒園教師資格;國小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爲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爲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統稱爲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6、教師資格的條件包括哪些?

答:教師資格包括公民身份、思想品德、學歷、教育教學能力四個方面的條件,具體來說:

(1)公民身份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是中國公民。

(2)思想品德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3)學歷條件:申報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報認定國小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報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報認定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報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職稱或者具有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對於少數確有特殊技藝者,經本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省教育廳批准,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申報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報認定教師資格者,必須參加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補修相應教育層次的教育學和心理學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書。已取得高等學校教育專業類碩士學位、通過國家自學考試途徑學習過教育學和心理學並取得相應教育層次的單科合格證書和參加過省教育廳組織的補修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和心理學考試並取得單科合格證書者,以及在省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或者經省教育廳批准的高等學校參加過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並取得教育部人事司監製、省教育廳人事處和省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核發的《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者,均可免予補修相應教育層次的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

(4)教育教學能力條件:申報認定教師資格者,在教育教學能力方面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①申報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並經測試合格。師範教育類畢業者,如在學習期間按照教學計劃安排參加過教育教學實踐,則可免予相應層次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測試;如缺少教育教學環節,則應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測試。

②申報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達到國家語委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的普通話水平。少數方言複雜地區的申請教師資格者,必須達到三級甲等標準。195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可以免予普通話水平測試。

③申報教師資格者,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絕症,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並經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合格。

具有博士學位以及經政府有關部門或者具有評審權的高等學校組織評定了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一律不能比照)的申報教師資格者,只需第(一)、(二)、(三)和(四)中的第(3)所規定的`相應條件。

7、教師資格認定的機構有哪些?

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爲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具體認定權限分別爲:

(一)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受理認定幼兒園、國小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並對本縣(市、區)申報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以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進行審查後上報本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

(二)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以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