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大同市城區國小教師招聘簡章

2016山西大同市城區國小教師招聘120人,報名時間爲:2016年9月18日—— 9月25日,下面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2016山西大同市城區國小教師招聘簡章

作人員有關規定,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報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覆,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國小教師。現就大同市城區2016年公開招聘國小教師有關事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品學兼優、德才兼備的原則,陽光招考、科學招考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待遇

1、招聘崗位及計劃:國小教師120名,其中,語文教師40名,數學教師30名,體育教師30名,音樂教師10名,美術教師10名。各學科具體招聘崗位計劃詳見《大同市城區2016年公開招聘國小教師計劃表》(附後)。

2、招聘人員待遇:招聘人員聘用後,成爲正式在編教師,享受同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

  三、招聘範圍和條件

(一)報考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具有奉獻、進取精神,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具有教師職業所需的職業道德、綜合素質、專業技能和表達能力,且有一定的教學組織管理能力。

3、1988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的,且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4、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學科專業相同。

所學專業是指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學位證及其他證件不作爲認定所學專業的依據。

研究生所學專業如與報考學科專業要求不符的,可按本科所學專業報考。

各學科的相同專業見《大同市城區2016年公開招聘國小教師專業參照目錄》(附後),如所學專業不在參照目錄所列範圍,不能報考。

(二)關於“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報考條件

1、按照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社廳(晉人社廳發[2016]21號)文件要求,認真落實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公開招聘政策,縣(市、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少於40%的招聘崗位,作爲“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本次招聘設置服務城區的“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48名。其中,語文教師16名,數學教師12名,體育教師12名,音樂教師4名,美術教師4名。

2、“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是指下列人員:

①參加大同市“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 且服務城區的,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②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且服務城區的,服務期滿、考覈合格,且未轉成在編公辦教師的人員;

③參加大同市 “三支一扶”計劃且服務城區的,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人員;

④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且服務城區的,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人員;

⑤常住戶口爲大同市城區戶籍的“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大學畢業後或在大學就讀期間入伍的)。

3、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等要求。

4、“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人數不達比例要求的,相應計劃名額納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計劃中。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處分期間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學籍、公職的人員。

2、服務期未滿的“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

3、大同市轄區內(含各縣區)在編的公辦教師。

4、現役軍人,試用期未滿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新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

5、在校就讀的'研究生不得以原本科學歷報考。

6、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教學能力測試、體檢、考覈考察、確定崗位、公示、聘用等十個步驟進行。

(一)發佈招聘公告

本方案經區招聘工作領導組審議通過,並報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覈准備案後,在《大同日報》、大同市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佈招聘公告,發佈公告不少於7個工作日。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採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學科。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18日—— 9月25日(節假日不休息),上午8:00至12:00 ,下午3:00至6:00。

2、報名地點:大同市瑞洲大酒店

地址:大同市雲岡路五岔路口北200米

3、填報信息:報考人員須登陸大同市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載打印《大同市城區2016年公開招聘國小教師報名表》,並逐項填寫。

4、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含就業或落實就業單位時已

使用過的報到證)原件及複印件;在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學信網網址:),近期同版紅底2寸彩照8張;已就業的提供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同時,須登陸大同市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覈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註審覈意見並加蓋公章。

6、對考生提供的各種證件原件和有關材料,進行初審。

7、開考比例。報名人數原則上達到擬招聘人數3倍以上方可開考。

8、計劃調整。報名人數不達上述競爭比例的,可經區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覈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覈減或取消後的招聘計劃,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到其他崗位。覈減、取消、調整情況及時在大同市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

(三)筆試

筆試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筆試科目爲:綜合知識(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知識等)、教育學與教育心理學,考試時間爲2小時。兩科筆試成績分別以百分制計分,並分別按5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60%的比例計入考生總成績。區招聘工作領導組確定筆試考務安排,考生可在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關注試前公告。

筆試後,根據各學科筆試成績排名,按招聘計劃的3倍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試人選。對參加筆試成績有效人數不達招聘計劃3倍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試人選。

(四)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工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對進入教學能力測試的考生進行資格複審,依據考生提供的各種證件原件和有關材料,進行審覈、確認。

1、資格複審須提供以下材料:未就業且檔案在各級人才交流中心、就業服務機構代理的提供檔案託管部門證明,檔案自帶的提供本人檔案。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後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的按有關違紀處理規定予以查處:

①考生不能按時、按要求提供有關證件、材料的;

②報名時填報的主要信息(如學歷、學位、專業、出生年月、現就業情況、現工作單位、參加工作時間、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有關信息等)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及真實情況不符的;

③隱瞞與報考資格有關的個人信息的;

④提供虛假信息,或僞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

⑤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3、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爲自動放棄。

4、因考生放棄、資格複審不合格等產生的教學能力測試空缺名額,按各學科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如參加筆試的考生中已無遞補對象,按資格複審合格的實際人數進行能力測試。

(五)教學能力測試

教學能力測試工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1、教學能力測試以試講試教爲主,每人備課、編寫教案時間60分鐘,講課時間15分鐘,教材使用大同市2015-2016年度國小現行教材。根據考生講課情況,測評其綜合素質,主要包括對教材的理解和把握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儀表舉止和板演示範能力。

2、教學能力測試採取百分制計分,成績按40%的比例計入考生考試總成績。

教學能力測試後,依據各學科總成績排名(總成績並列者,按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排名),按照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計劃招聘人數與參加教學能力測試人數不達比例的,教學能力測試成績要求70分(含)以上,且總成績爲60分(含)以上,方可確定爲體檢、考察對象。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在指定的有資質的醫院實施。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覈考察

考覈考察工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考覈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業務水平、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生報考資格條件再行復查。

考覈考察須填寫《大同市城區2016年公開招聘國小教師考覈考察表》,考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確定崗位

本次招聘 “按學科類別設置招聘計劃,高分考生優先選擇崗位”的辦法。即:經考試、體檢、考覈入圍擬聘用人選的考生,按各學科考試總成績排序,高分者優先選擇具體應聘崗位。

(九)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覈考察合格並明確具體應聘崗位的考生,確定爲擬聘用對象,在大同市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要及時查清,以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辦理招聘審批手續。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覈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經考覈不符合聘用條件的,聘用單位可單方面解除聘用,並報原鑑證機關備案。

爲穩定教師隊伍,本次招聘的人員一經錄用,5年內不能流動,最低服務年限5年。

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時間提供本人檔案等有關材料並報到上崗者,取消聘用資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聘用人員必須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否則不予聘用。

因體檢、考覈、公示環節出現的名額空缺均不遞補。

  五、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在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統一領導下,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成招聘工作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2、招聘工作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嚴肅工作紀律,嚴明工作職責,嚴格工作程序,堅決杜絕和查處招聘中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爲,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秉承“陽光招聘、誠信考試”的招考宗旨,實行信息公開、程序公開、條件公開、結果公開,接受廣大應聘人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4、本方案由大同市城區2016年公開招聘國小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另行研究決定。

諮詢電話:0352-5209151

監督電話:0352-5209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