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金沙縣招募鄉村幼兒園志願者公告

2016金沙縣招募鄉村幼兒園志願者372人,報名時間爲:2016年9月5日--9月7日。下面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2016金沙縣招募鄉村幼兒園志願者公告

爲更好地鼓勵畢業生到基層服務,緩解畢業生就業壓力,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服務精神,結合金沙縣鄉村幼兒園實際,擬公開招募志願者到鄉村幼兒園服務。現將相關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對象

招募對象:中專(中職)及以上學歷的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應往屆畢業生。

招募名額:本次招募志願者372名(編制外),全部派遣到鄉村幼兒園從事幼教志願服務工作。具體崗位詳見《金沙縣2016年公開招募鄉村幼兒園志願者崗位一覽表》。

  二、服務期限

本次招募的志願者服務期限爲2年,服務期滿服務合同自然解除。

  三、招募原則

招募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

  四、招募程序

按照發布招募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選崗、簽訂服務協議的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佈

時間:2016年8月25日。

方式:發佈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招考招聘”專欄()

(二)報名要求

1.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具有爲人民服務的思想,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使命感,遵紀守法;熱愛幼兒教育事業,能從事幼教工作。

(3)年齡在18週歲以上、30週歲以下(1998年8 月31日—1986年 8月31日之間出生,含當日)。

(4)身體健康,能順利完成服務期限中的工作任務。

以下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畢業生;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特崗計生工作人員”“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人員”“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者。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3)考入機關或事業單位,尚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4)受黨政紀處分還在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2.報名時間

2016年9月5日--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3.報名地點

金沙縣教育局人事股(金沙縣成治路二小門前教育局辦公樓四樓)。諮詢電話:0857-7221239。

4.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爲現場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報名時提供下列材料

(1)《金沙縣2016年公開招募鄉村幼兒園志願者報名登記表》一份(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下載填寫完整並打印)。

(2)身份證、畢業證複印件各1份(並提供原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張(1張貼報名表左上相片框內,另3張貼在報名表指定的位置)。

報名人員須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關證件、筆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金沙縣教育局抽派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工作人員根據報名人員提供的《報名登記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規定的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

資格審查貫穿招募工作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資格不符合招募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招募資格。

(四)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9月17日上午9﹕00—11:30開始。

2.筆試地點:見准考證。

3.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爲學前教育相關教育教學知識和技能,學前教育學、學前兒童心理學、學前衛生學以及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本次筆試不指定任何培訓機構和複習資料。

考生須同時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准考證》方能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將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上發佈。

(五)體檢

根據招募計劃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如筆試成績出現末位並列的,同時確定爲體檢對象。如體檢均合格,選崗時無棄權人員,則組織對末位並列的應募人員進行面試,面試成績高的爲招募對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招募,所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

體檢標準按照《貴州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的'規定執行,統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募人員負責。

(六)選崗

體檢合格人員,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組織選崗。如在規定時間不參加選崗的,作棄權處理,並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選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簽訂協議

選定崗位後,由志願者本人與縣教育局簽訂《鄉村幼兒園志願者服務協議書》,到服務鄉(鎮、街道)報到。志願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服務資格。

  五、政策待遇

本次招募的金沙縣2016年鄉村幼兒園志願者享受以下待遇。

(一)生活補貼。志願者在服務期間每人每月由縣財政給予2000元生活補貼,並統一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具體繳納數額及個人分擔比例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志願者在服務期間年度考覈爲合格及以上,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服務期間滿後被正式招考錄(聘)用到金沙縣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工作的,參加本次志願服務期可計算工齡。

(三)志願者在服務期間如需終止服務的,必須徵得有關單位同意。擅自離崗離職的,以後不予出具任何證明。

  六、紀律監督

招募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諮詢電話:0857-7252760(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57-7221239(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0857-7229441(縣紀委)

0857-7221874(縣委組織部)

  七、組織領導

成立金沙縣2016年鄉村幼兒園志願者招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教育局,負責本次招募的具體工作。

未盡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