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大學招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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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青島大學招聘通知

  一、招聘單位簡介

青島大學坐落於青島市中心美麗的浮山之麓,黃海之濱,校園環境優美,氣候宜人。這裏不僅承載着深厚的傳統文化,也充滿了濃郁的時代氣息。

青島大學是山東省實力最強的省屬高校之一,是山東省與青島市共同建設的重點綜合性大學。目前設有34個學院、24個直屬科研機構,涵蓋文學、歷史學、哲學、理學、工學、醫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等11個學科門類。現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6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35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31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75個。本科專業100個。在校全日制學生43000餘人,其中研究生8600餘人,留學生1400餘人。

學校現有教職工3600餘人,其中專任教師2400餘人,有院士2人,中科院“百人計劃”人選3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4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選1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1人,

“長江學者”1人,國家傑青2人,國家優青2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7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專家2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56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26人,泰山學者24人,省級教學名師16人,教育部創新團隊1個,山東省優秀創新團隊2個。

學校擁有國家重點學科2個,省部級重點學科20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9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1個,國家示範性國際科技合作基地1個,中央與地方共建高校基礎實驗室與特色優勢學科實驗室17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與工程技術研究中心9個,山東省首批高校協同創新中心2個。

青島大學正處於蓬勃發展的時期,充滿朝氣和希望。真誠地歡迎海內外學者加盟,共同建設青島大學的美好未來。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2016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需要,青島大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級專業技術人員200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彙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

4、應聘初級崗位人員年齡應在40週歲以下(1975年6月27日以後出生);

5、符合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要求;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彙總表》(附件1)。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爲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係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佈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和青島大學人力資源處網站()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方式:應聘人員一律採取電子郵件形式報名,電子郵件主題格式爲:應聘崗位+姓名。

電子郵箱:。

報名時間:信息發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報名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青島大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身份證掃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就業推薦表,並能在2015年7月31前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4)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海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報名結束後,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覈減招聘人數。

2、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三)考試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批准,面向博士崗位人員的招聘採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我校2016年招聘崗位全部要求博士學位。

面試採取試講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科研能力、教學能力、表達能力等。面試總分爲100分,對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範圍。面試成績即爲總成績。面試結束後,當場公佈成績。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

根據各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考察採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方式,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並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對考察合格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範圍人選。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爲自動放棄。按規定需要複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複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複檢結論爲準。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範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爲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覈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資及福利按照國家、山東省事業單位及學校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六、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學校地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青島大學人力資源處(辦公樓231室)

聯 系 人:姜老師 紀老師

聯繫電話:(0532)85951142

  七、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2016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6〕12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原標題:青島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