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泗陽縣教師招聘考試時間安排

導語:爲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縣委、縣政府批准,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泗陽縣教育局下屬公辦學校教師(事業編制)28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江蘇泗陽縣教師招聘考試時間安排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

三、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相關政策規定,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6年年度考覈爲不稱職(不合格)等次,或2015年、2016年年度考覈均爲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爲、聘用審批後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9)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爲”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爲”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或諮詢縣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5182858);

(10)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的祕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請廣大考生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對於在報考中弄虛作假的、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爲的、聘用審批後考生放棄報到的,實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實名入庫、“黑名單”管理,並按規定將考生信息上報省、市人社部門及其人事考試機構。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泗陽縣教育局共同組織,按照公佈招聘事項、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報名資格複審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佈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網上泗陽”(http://siyang.gov.cn/)和“泗陽教育信息網”(http://www.siyangedu.cn/)網站向社會公佈招聘信息(含招聘簡章、崗位簡介表、體檢標準、考察標準等)。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報名工作由泗陽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7年5月9日09∶00—5月19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5月9日09∶00—5月20日20∶00;

繳費時間:2017年5月9日09∶00—5月21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後進行繳費。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用爲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後的考生,方視爲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宿遷市考試鑑定網http://www.sqrsks.com。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宿遷市考試鑑定網上公佈,供考生查詢。

(2)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電子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爲20Kb以下)。

(3)泗陽縣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4)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爲1:3。報名結束後,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應覈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補報名時間:2017年5月22日12∶00—16∶00。

(6)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爲報名未通過。

3.網上打印筆試《准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後的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並打印《准考證》,打印網址:宿遷市考試鑑定網。

打印准考證時間:2017年6月6日—6月10日。

打印技術問題可諮詢宿遷市考試鑑定中心(0527—84353881)。

(三)筆試

筆試由泗陽縣教育局組織,考試內容爲報考崗位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在網上泗陽和泗陽教育信息網公佈。

筆試時間:2017年6月11日09:00—11:00。

筆試地點見准考證。

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節的考試(含筆試、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於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的爲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佈。

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四)資格複審與面試

1.筆試結束後,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組織面試。

2.面試前泗陽縣教育局組織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時間:2017年6月13日—6月15日08:30—17:30。

資格複審地點:泗陽縣教育局後二樓(北京中路10號)。

3.屆時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①身份證(正反面複印於同一張紙)。②學歷證書。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並經所在院校同意;在職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③教師資格證(2017年師範類畢業生須提供師範類畢業生證明;2017年非師範類畢業生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全國統考面試合格證)。④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⑤本人1寸照片2張。上述①—④項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並需提供複印件。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複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繫到考生的,責任和後果由考生個人承擔)、網上提供虛假信息的或資格複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複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並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爲防止資格複審無限期遞補,規定遞補截止時間爲6月17日下午17:00)。

4.資格複審通過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網上泗陽和泗陽教育信息網公佈。

5.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地點以網上泗陽和泗陽教育信息網公佈的通知爲準。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爲準。

6.面試由泗陽縣教育局組織。面試總分爲100分,面試內容爲演課。面試時,對於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爲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5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在網上泗陽和泗陽教育信息網公佈。

體檢工作由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泗陽縣教育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泗陽縣教育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覈實施細則》(2017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範圍。考察結束前,考生爲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爲考察不合格。考察開始後即開始函調本人人事檔案。

(七)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網上泗陽和泗陽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於5年),服務期內,聘用人員不得調動、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後,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後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