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內蒙古教師資格考試報名的相關事宜通知

導語:下面是關於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全區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報名等有關事宜的通知,詳細內容請看下文。

2017年內蒙古教師資格考試報名的相關事宜通知

各盟市招生考試委員會: 2017年全區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報名工作定於2017年3 月1 日進行,現將報名等有關事宜通知下:

  一、報名條件

(一)具備內蒙古自治區戶籍人員;區外戶籍且在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系統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工作證明;

(二)報考高等層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考生爲高校在職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師;

(三)我區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我區生源在區外普通高校就讀的在校生,必須符合大學三年級及以上條件(包括在讀研究生),可憑當年大學聯考錄取信息或就讀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但申請教師資格證書時,必須按我區現行相關政策申請;

  二、報名時間及辦法

2017年3月1日-8日考生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按照《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報名主要操作流程》(見附件一)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並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報名點進行指靜脈採集和現場照相確認。此次報名工作結束後,不再安排補報名時間。

沒有二代居民身份證或二代居民身份證損壞的考生,若承諾於2017年4月7日前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證件,簽訂《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報名未帶二代居民身份證承諾書》(見附件二)後,可先行辦理報名、指靜脈採集和現場確認手續。《承諾書》由盟市考試中心留存半年,以備查詢,逾期不能履行承諾者,則報名無效,所交報名費不予退還。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

上午

教育學(9:00-11:30)

下午

教育心理學(14:30-17:00)

  四、複習和命題的範圍與依據

(一)2017年 全區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報考高等層次的以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學考試大綱》《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於高校教師資 格申請者)爲複習和命題的範圍與依據;報考中等層次的以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學考試大綱》《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於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 爲複習和命題的範圍與依據;報考初等層次的以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學考試大綱》《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於國小教師資格申請者)爲複習和命 題的範圍與依據;

(二)試卷結構和標準樣卷不以《教育學考試大綱》《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兩本書後所附的試卷結構和標準樣卷爲依據。我區試卷分爲客觀題和主觀題兩大部分:客觀題採用在答題卡上塗卡的形式答卷,主觀題採用在答題卡上指定位置作答的形式答卷。

  五、有關要求和說明

(一)認真做好2017年全區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網上報名宣傳工作;

(二)根據本盟市實際情況設立報名及現場確認點。報名點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報名操作流程》及有關政策規定,準確細緻地解答考生提出的問題,協助和督促考生認真做好網上報名、信息確認、指靜脈採集、照片採集和准考證打印等工作。照相須使用全區統一前景及背景,前景爲“2017年教師資格”(各地按照統一要求自行製作),背景爲“旗縣區名稱”(即2015年成人大學聯考報名時自治區統一製作發放的背景);

(三)考生根據各自需求,自願購買《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的'請與趙老師聯繫,電話:0471-3261102、13015102548 ;

(四)單科成績合格的考生在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內(即從單科成績公佈之日起兩年內)及時報考另一科,即2015年、2016年單科成績合格的考生2017年可以報考另外一科,2015年以前取得的單科合格成績作廢;

(五)考生憑《准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六)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在網上報名期間,發現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

(七)由於2017年 上半年自學考試全區設置三個考區,爲了方便考生,參加本次考試同時報考自學考試的考生,請在報考時根據實際情況可做如下選擇:赤峯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市 考區的考生可以選擇在通遼市參加考試;阿拉善盟、烏海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考區的考生可以選擇在包頭市參加考試;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考區的考生 可以選擇在呼和浩特市參加考試。

附件:1.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報名操作流程

2.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報名未帶公民身份證承諾書

3.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統一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

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