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教師資格證是教育行業從事教師的許可證。在我國,師範類畢業生在期末考試通過學校設置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並且拿到普通話二級乙等(中文專業二級甲等)以上,方可拿到教師資格證,非師範類和社會人員需要通過社會上的`教師認定考試亦可拿到教師資格證。國小教師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是什麼?

國小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一、教師資格證報考基本條件

1、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身體健康。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喪失教師資格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bo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 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爲,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以1-3年暫停參加考試的人員,處罰期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二、教師資格證報考學歷要求

1、根據教育部的規定,所有符合學歷報考條件的考生,不限專業報考教師資格,如漢語言文學專業的考生,可以自願選擇任何已開考科目(專業), 如物理、化學等。各類別的報考學歷要求如下:

學歷要求

  三、教師資格認定普通話要求

考生需取得相應的普通話證書方可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普通話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水平,語文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

並取得由國家語委統一印製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證書須加蓋省級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公章和鋼印,否則無效。(說明:普通話證書在後期認定現場確認時才需要,筆試、面試時不需要提供。前期教師資格科目考試是不需要提供普通話合格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