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科目二考試內容及合格標準大綱

科目二,又稱小路考,是機動車駕駛證考覈的一部分,是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的簡稱,考試項目包括倒車入庫、側方停車、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直角轉彎、曲線行駛五項必考。

2016年科目二考試內容及合格標準大綱

  科目二考試內容及合格標準

1、考試內容

A、在規定場地內駕駛機動車完成考試項目的情況;

B、對機動車駕駛技能掌握的情況;

C、對機動車空間位置判斷的能力。

科目二考試應當先進行樁考。樁考未出現扣分情形的',補考時可以不再進行樁考。

其他準駕車型的考試項目,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實行3+1,三項必考,一項從七項裏由計算機選出來,進行選考。三項必考包括樁考,側方位停車,定點起步與停車(俗稱爬坡起步)。七項選考包括S路,起伏路,直角拐彎,百米加減檔,單邊橋,限速通過限寬門,連續障礙。 當樁考不通過不能參加剩餘的考試項目,補考時四項全部補考。如果樁考通過,剩餘三項有一項沒有通過,在補考的時候只補考剩餘三項,選考的一項還是由計算機進行抽取。

2、合格標準

滿分爲100分,設定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的項目評判標準。符合下列規定的,考試合格:

1、報考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成績達到90分的;

2、報考其他準駕車型成績達到80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