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行規定:2月15日起國Ⅰ、國Ⅱ車五環內工作日禁行

導讀:2月15日起,北京將對本市及外埠的國Ⅰ、國Ⅱ車實行限行措施,禁止在北京五環路(不含)以內區域道路行駛。對於機動車違反規定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給予罰款100元,每4小時計罰一次。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北京限行規定:2月15日起國Ⅰ、國Ⅱ車五環內工作日禁行

據獲悉,在本市全年PM2.5來源中,本地污染排放貢獻佔64%至72%。其中,機動車尾氣排放佔到三成以上,是PM2.5本地污染源中的最主要來源。對機動車實行“末位淘汰”,一直是本市優化現有車輛結構、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的重要手段。2014年12月,北京成爲全國第一個基本解決黃標車排放污染的城市。在此之後,國Ⅰ、國Ⅱ排放標準車就成爲汽油車中排放污染最嚴重的車輛。

去年11月21日,爲改善首都空氣質量,有效降低高排放車輛污染,市環保局、市交通委、市交管局聯合發佈《關於對國Ⅰ及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稱,經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2月15日起,本市及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國Ⅰ及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爲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禁止在本市五環路(不含)以內區域道路行駛。據瞭解,該舉措涉及北京近40萬輛國Ⅰ、國Ⅱ車,車齡基本都在10年以上。

對於機動車違反規定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認定爲違反限制通行規定的違法行爲,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採取現場和非現場執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執法。具體處罰金額爲100元,每4小時計罰一次。

目前,北京市國Ⅰ排放標準(1999年至2002年執行)車輛至今最短已使用14年,國Ⅱ排放標準(2003年至2005年執行)車輛至今最短也已使用11年。雖然其保有量只佔全市輕型汽油車保有量的8%,但排放氮氧化物約佔全市輕型汽油車排放的3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約佔25%。

綜合測算,同等行駛里程條件下,一輛國Ⅰ標準輕型汽油車的排放相當於6輛以上國Ⅴ標準輕型汽油車;一輛國Ⅱ標準輕型汽油車的排放相當於3輛國Ⅴ標準輕型汽油車。國Ⅰ、國Ⅱ車執行五環路(不含)內工作日限行措施後,將減少氮氧化物排放量15%左右。

  釋疑

  6月底前淘汰可享哪些優惠?

北京市現行的《進一步促進本市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方案(2015-2016)》已於2016年底到期。爲鼓勵車主儘快淘汰老舊車,去年限行公告發布時,本市配套推出了《北京市促進高排放污染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方案》。

按照方案,淘汰國Ⅰ、國Ⅱ車的補助標準以6月底爲界,前後劃分爲兩個階段。6月30日前淘汰可比7月1日至12月31日淘汰多得政府補助2000元。以國Ⅱ排放標準小型客車爲例,第一階段淘汰可獲政府補助1.2萬元,第二階段爲1萬元。

車主可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北京環境交易所”申請政府補助。此外,針對淘汰國Ⅰ、國Ⅱ車並有貸款購車需求的車主,本市已組織引導商業銀行提供優惠貸款產品,並於2016年12月1日起開始辦理。市環保局透露,自補貼政策實施以來,本市已審覈補助國Ⅰ、國Ⅱ輕型汽油車26447輛。

  有些國Ⅰ國Ⅱ車爲何可升爲國Ⅲ?

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有些國Ⅰ、國Ⅱ車本身已達到國Ⅲ或更高排放標準,但購車時發放的是一星、二星綠標。

主要原因有兩方面:首先,在2006年以前,北京市執行國Ⅰ、國Ⅱ標準,當時國家尚未發佈國Ⅲ標準,部分歐美車企生產的進口車輛已經提前達到國Ⅲ標準,北京市爲這部分車輛發放的是兩星綠標(國Ⅱ環保標誌)。第二,2016年註冊的國Ⅲ不帶OBD裝置的車輛,排放達到了國Ⅲ標準限值,但也發放了兩星綠標。

自2015年5月起,本市就已開展更換環保標誌的“升星”工作。各機動車檢測場檢驗機構對正常參加定期檢測檢驗的國Ⅰ、國Ⅱ排放標準車輛重新覈實排放標準,爲已達國Ⅲ或更高排放標準的車輛覈實併發放環保標誌。目前符合標準但尚未更換環保標誌的車主,請儘量在今天到機動車檢測檢驗機構更換環保標誌,以免影響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