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實際道路夜間考試
考試項目
正確開啓和關閉燈光;
遇路口、急彎、人行橫道等情況時燈光的正確使用;
霧天行駛時燈光的正確使用;
遇車輛故障、事故等情況,無法移動時燈光的正確使用。
考試內容
l、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完成考試項目的情況;
2、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情況;
3、綜合控制機動車的能力;
4、正確使用燈光、喇叭、支全帶等裝置的清況;
5、正確觀察、判斷道略交通情況的能力;
6、安全駕駛行爲、文明駕駛意識;
場地設置
各地均劃有夜考專用場地,一般同科目三實際道路考試場地,並且與社會車輛同時行駛。
評分標準
1、不能正確開啓燈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3、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不合格;
4、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轉彎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6、超車時未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不合格;
7、對低能見度道路情況判斷差,不合格;
8、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9、夜間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啓替示燈,扣5分。
合格標準
滿分爲100分,設定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的項目評判標準。符合下列規定的',考試合格:
1、報考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成績達到90分的;
2、報考其他準駕車型成績達到80分的。
模擬夜考
一、考試內容
正確開啓和關閉燈光;遇路口、急彎、人行橫道等情況時燈光的正確使用;霧天行駛時燈光的正確使用;遇車輛故障、事故等情況,無法移動時燈光的正確使用。
二、考試標準
考生在考覈完“上車準備”項目,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後,由考場工作人員口頭下達“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指令,考生在聽到指令10秒鐘內需做出相應的動作。限定時間內未完成或動作錯誤評判爲“不合格”。
三、考試語音
指令內容“考生×××,現在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請做好準備。”
1.請開啓示廓燈;
2.請開啓前照燈;
3.前方通過路口,請正確使用燈光;
4.前方進入大霧區域,請正確使用燈光;
5.大霧區域已通過;
6.請開啓危險情況警報燈;
7.請關閉所有燈光。
注意事項
1、正確開啓燈光。
2、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在路口轉彎時,在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
3、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文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超車時應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
4、會車時應按規定使用燈光。5、晚上行車,在無霧、無大雨情況下,不要使用霧燈。
5、夜間行車,注意車速控制,一般低於道路最高限速。
夜考時燈光使用說明
夜間行駛在下列情況下如何使用燈光?
1、夜間在沒有路數據檢燈,照明不良的條件下行駛。
開啓小燈、大燈,使用遠光燈照明。
操作:按下左邊的銨鈕兩級到底,然後看儀表板,檢查遠光燈圖案的燈是否亮起。亮了,就是處於遠光燈狀態。如果不亮,說明現在處於近光燈狀態,需要把操縱桿向上拔一下,再讓它自己彈回去。
2、夜間近距離跟車。
將遠光燈改爲近光燈。
3、夜間會車。
距對方來車150米左右時,由遠光燈改爲近光燈。
操作:同2。
4、夜間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窄橋、拱橋、彎路、坡路。
交替使用遠、近光燈。
操作:處於遠光燈或近光燈狀態下,反覆把操縱桿向上拔動,再讓它自己彈回去。
5、夜間超車。
交替使用遠、近光燈,同時先後使用左、右轉向燈。
操作:同4,並先後使用左、右轉向燈。
6、霧天行駛。
開啓小燈、防霧燈、危險報警閃光燈。
操作:左邊的按鈕只按下去一級,再把防霧燈(右邊第一個按鈕)和危險報警閃光燈(右邊第三個按鈕)按到底。
7、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礙交通但又難以移動。
開啓小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操作:左邊的按鈕只按下去一級,再把危險報警閃光燈(右邊第三個按鈕)按下。
8、夜間臨時停車。
開啓小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操作:同7。
路考時“夜考”的經驗
考試目的:考覈機動車駕駛人夜間駕駛車輛,正確使用燈光和處理各種交通狀況的能力。
操作要求:汽車在夜間行駛,必須開啓燈光,遇有情況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
評判標準:不能正確開啓燈光,不合格;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不合格;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不合格;在路口轉彎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超車時未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車輛,不合格;對低能見度道路情況判斷差,不合格;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考試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