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試內容和合格標準詳解

考試內容

科目三考試內容和合格標準詳解

對於科目三考試內容,據瞭解,就是考察學員,在實際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進行起步前的準備、起步、通過路口、通過信號燈、按照道路標誌線駕駛、變換車道、會車、超車、定點停車等,正確駕駛機動車的能力、觀察、判斷道路和行駛環境以及綜合控制機動車的能力,其次,還要考察學員在夜間和低能見度的情況下使用各種燈光的知識,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和安全駕駛情況。陝西新潮駕校介紹,其中,按照申請報考的準駕車型,設定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距離:

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準駕車型考試距離不少於7公里;

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考試距離不少於5公里;

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檔汽車考試距離不少於3公里。

合格標準

科目三考試滿分爲100分。按照不同準駕車型,分別設定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的評判標準。達到下列分值規定的,科目三考試合格:

1.報考大型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應當達到90分;

2.報考其他準駕駛車型的應當達到80分。

1. 考生指紋驗證無法通過後,請下車對指紋進行重新採集後方可重新排隊進行考試。

2.考試過程中如果考生分數低於合格分數,系統會自動提示考生進行靠邊停車,靠邊停車動作完成後系統會提示進行下一次考試。

3.考生按要求完成所有必考項目且行駛距離大於3公里後,系統將自動提示靠邊停車。學員聽到靠邊停車語音後,請在考試路線上自行選擇清晰路沿石(或道路邊緣實線)處,確認安全後完成靠邊停車動作。靠邊停車完成後,系統將語音播報考試結果。

4、繞車一週觀察車輛外觀和周邊環境時,爲保證雷達信號檢測的準確性,請保持人身與車身距離在1米範圍內。

5、根據公安 部對駕駛人考試規定的要求,每個學員1次預約有兩次考試機會,第一次考試不及格可當場補考一次.學員第一次考試時需要參加繞車一週和夜間燈光模擬,第一次考試不及格第二次補考時,學員可不進行繞車一週和燈光模擬,準備完成後直接開始第二次考試. 第一次考試不及格停放車輛區域的考試科目將在繞路線一週後開始考試 考試起點可以在考試路段的任意位置,最終學員需要考滿16項考試項目後方可結束考試上傳考試成績.(注意:參加白天考試的學員需要進行夜間燈光模擬,參加夜間考試的學員將不再進行本項目的評判)。

6、如有多人同時跟車準備考試的情況,一個學員考試結束後,下一個學員需要依照標準流程下車從上車準備,繞車一週以及夜間燈光模擬等開始考試。

一、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評判爲不合格:

1、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或者戴安全頭盔的;

2、遮擋、關閉車內音視頻監控設備的;

3、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的;

4、不能正確使用燈光、雨刮器等車輛常用操縱件的;

5、起步時車輛後溜距離大於30cm的;

6、駕駛汽車雙手同時離開轉向盤的;

7、單手控制轉向盤時,不能有效、平穩控制行駛方向的;

8、車輛行駛方向控制不準確,方向晃動,車輛偏離正確行駛方向的;

9、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選擇行駛車道、速度的;

10、使用擋位與車速長時間不匹配,造成車輛發動機轉速過高或過低的;

11、車輛在行駛中低頭看擋或連續2次掛擋不進的;

12、行駛中空擋滑行的;

13、視線離開行駛方向超過2s的;

14、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影響交通安全的;

15、不按交通信號燈、標誌、標線或者民警指揮信號行駛的;

16、不按規定速度行駛的;

17、車輛行駛中騎軋車道中心實線或者車道邊緣實線的;

18、長時間騎軋車道分界線行駛的;

19、爭道搶行,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

20、行駛中不能保持安全距離和安全車速的;

21、連續變更兩條或兩條以上車道的;

22、通過積水路面遇行人、非機動車時,有不減速等不文明駕駛行爲的;

23、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

24、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內等禁止停車區域的;

25、行駛中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6、制動、加速踏板使用錯誤的;

27、對可能出現危險的情形未採取減速、鳴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8、因觀察、判斷或者操作不當出現危險情況的;

29、考生未按照預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的。

二、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駕駛姿勢不正確的;

2、起步時車輛後溜,但後溜距離小於30cm的;

3、操縱轉向盤手法不合理的;

4、起步或行駛中掛錯擋,不能及時糾正的;

5、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的;

6、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開轉向燈少於3s即轉向的;

7、轉彎時,轉、回方向過早、過晚,或者轉向角度過大、過小的;

8、換擋時發生齒輪撞擊的;

9、遇情況時不會合理使用離合器半聯動控制車速的;

10、因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熄火一次的;

11、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使用喇叭的;

12、制動不平順的;

13、遇後車發出超車信號,不按規定讓行的。

三、上車準備按下列規定評判:

1、不繞車一週檢查車輛外觀及周圍環境的,不合格;

2、打開車門前不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四、起步按下列規定評判:

1、制動氣壓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2、車門未完全關閉起步的,不合格;

3、起步前,未觀察內、外後視鏡,未側頭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4、啓動發動機時,變速器操縱桿未置於空擋(駐車擋)的,不合格;

5、鬆駐車制動器起步,未及時糾正的,不合格;

6、不鬆駐車制動器起步,但能及時糾正的,扣10分;

7、發動機啓動後,不及時鬆開啓動開關的',扣10分;

8、道路交通情況複雜時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9、起步時車輛發生闖動的,扣5分;

10、起步時,加速踏板控制不當,致使發動機轉速過高的,扣5分;

11、啓動發動機前,不檢查調整駕駛座椅、後視鏡、儀表的,扣5分。

五、直線行駛按下列規定評判:

1、方向控制不穩,不能保持車輛直線運行的,不合格;

2、遇前車制動時不及時採取減速措施的,不合格;

3、不適時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扣10分;

4、未及時發現路面障礙物或發現路面障礙物未及時採取減速措施的,扣10分。

六、加減擋位操作按下列規定評判:

1、未按指令平穩加、減擋的,不合格;

2、車輛運行速度和擋位不匹配的,扣10分。

七、變更車道按下列規定評判:

1、變更車道前,未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道路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2、變更車道時,判斷車輛安全距離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八、靠邊停車按下列規定評判:

1、停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2、考試員發出靠邊停車指令後,未能在規定的距離內停車的,不合格;

3、停車後,車身超過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的,不合格;

4、停車後,在車內開門前不側頭觀察側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5、下車後不關閉車門的,不合格;

6、停車後,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大於30cm的,扣10分;

7、停車後,未拉緊駐車制動器的,扣10分;

8、拉緊駐車制動器前放鬆行車制動踏板的,扣10分;

9、下車前不將發動機熄火的,扣5分。

九、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按下列規定評判:

1、不按規定減速或停車瞭望的,不合格;

2、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轉彎通過路口時,未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3、遇有路口 交通阻塞時進入路口,將車輛停在路口內等候的,不合格;

4、左轉通過路口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扣10分。

十、通過人行橫道線、學校區域、公共汽車站按下列規定評判:

1、不按規定減速慢行的,不合格;

2、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3、未停車禮讓行人的,不合格。

十一、會車按下列規定評判:

1、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不減速靠右行駛,或未與其他車輛、行人、非機動車保持安全距離的,不合格;

2、會車困難時不讓行的,不合格;

3、橫向安全間距判斷差,緊急轉向避讓對方來車的,不合格。

十二、超車按下列規定評判:

1、超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2、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3、超車時,未側頭觀察被超越車輛動態的,不合格;

4、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的,不合格;

5、超車後急轉向駛回原車道,妨礙被超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6、在沒有中心線或同方向只有一條行車道的道路上從右側超車的,不合格;

7、當後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的,扣10分。

十三、調頭按下列規定評判:

1、不能正確觀察交通情況選擇掉頭時機的,不合格;

2、調頭地點選擇不當的,不合格;

3、調頭前未發出掉頭信號的,不合格;

4、調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十四、夜間行駛按下列規定評判:

1、不能正確開啓燈光的,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

3、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的,不合格;

4、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近光燈的,不合格;

5、通過路口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

6、超車時未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的,不合格;

7、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

8、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啓示廓燈的,不合格;

9、進入無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駛時不使用遠光燈的,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