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扣分

  駕照扣分細則

駕照扣分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或者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使用僞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未達20%的;

(三)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四)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停車的;

(五)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六)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七)連續駕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八)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九)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3分:

(一)貨車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二)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上的;

(三)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六)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七)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

(八)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九)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誌的;

(十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未達20%的;

(二)貨車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未達30%的;

(三)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四)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五)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的;

(六)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七)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八)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1分:

(一)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二)不按規定會車的;

(三)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電話查詢

是扣分查詢最快捷也最直接的辦法了。撥打您所在轄區的交通違法客服電話,不但可以查詢您車輛的`違章情況,如果您有異議或者申訴,也可以通過所在轄區的交通違法客服電話進行投訴或申訴,具體轄區諮詢電話,可以打114查詢電話也可以。

 互聯網查詢

在當地公安交通網站上,可以提供多種機動車辦理業務,包括機動車駕駛員業務,治安管理業務,當然也可以查詢駕駛證的扣分情況。在查詢業務,輸入您的車牌種類和車牌號碼,點擊查找鍵,就可以清楚的查詢到您的車輛扣分情況,以便您及時處理。

短信查詢

不管您是移動或者聯通的手機,都可以根據營業廳的提示,將服務指令以及您的車型、車牌號編輯短信發送到服務廳指定的短信號碼上,當然,不同型號的車輛是有不同的代碼,您可以問一下您手機號碼所屬運營商,您會受到回覆短信,告知您的車輛是否違章。

“短消息的一般格式:編輯CXCWF+兩位車輛類型編碼+車牌號碼”

駕照扣分什麼時候清零?

駕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

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爲一個記分週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如果你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09年9月x日,那麼駕駛證記分週期就是:從2009年9月x日的零時起至2010年9月x日二十四時止。

違法所記的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所記的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會從下一記分週期開始將上一記分週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後)自動清零;

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爲地車管所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週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後考試)合格後,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你的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駕照扣分有什麼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