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試報考須知

據悉,2017年是司法考試最後一年,要參加考試的考生需要對報考有基本的瞭解,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提供的司法考試報考指南,大家可以參考閱讀,更多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生網。

2017年司法考試報考須知

  考試介紹:

國家司法考試是國家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具體說來,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資格以及律師資格、公證員資格的取得,必須以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爲前提。同時,大部分公司的法務部門也會優先錄用取得司法資格的應聘者。如果你羨慕他們在社會上得到大家尊重,取得較高的社會地位和較高的收入,也想成爲他們中間的'一員。那麼,你所必須通過的入門考試就稱之爲"國家司法資格考試"。

考試內容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爲命題依據。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考試分爲四張試卷,每張試卷分值爲150分,四卷總分爲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爲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爲筆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試題。各卷科目爲: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製度);

試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預計爲9月23、24日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爲9月24日、25日。

試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考試費用:

報名人員應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要求交納考試費。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爲7月10日。考試費交納成功後,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

  考試報名

  報名方式與時間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准考證。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爲6月16日至7月5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各地具體報名事項,特別是需要現場辦理的報名事項由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向社會發布公告。

報名人員可選擇使用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朝鮮文五種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內蒙古自治區設蒙古文試卷考點、考場,西藏自治區、青海省設藏文試卷考點、考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設蒙古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試卷考點、考場,吉林省設朝鮮文試卷考點、考場。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規定期限通過全軍政工網報名,相關工作由軍隊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具體組織。

  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

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具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學生證。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格式證明電子照片。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爲本人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上述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

  報名方法:

國家司法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統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進行報名。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報名程序

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條件和報名事項在司法部公告及有關文件中公佈。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司法部公告和有關文件,確定並公佈本地具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有關事項,及時向社會公佈。

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在公佈報名事項時,應當明確要求報名人員本人到戶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學習的人員,可以在其工作、學習地報名。

司法行政機關採取網上報名方式的,應當要求報名人員本人到戶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地點辦理確認手續。

各地具體報名事項由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向社會發布公告。

  報名條件:

2016年司法考試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十四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縣級市、區)(不屬於國家或者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的縣級市、區除外);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區所轄縣(縣級市、區);重慶、陝西省(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爲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爲準,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成績查詢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11月下旬,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佈考試成績。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覈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體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範圍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分數線: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爲360分。

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爲四檔,其中:

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爲280分;

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爲305分;

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爲310分;

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爲315分。

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資格授予:

國家司法考試全國統一評卷。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佈考試成績。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覈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頒發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報名時申請享受放寬地方政策、成績合格可以申領B類或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