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定於9月16日、17日舉行。根據司法部第172號公告,現將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北京市考區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北京市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十四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包括國家或者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的縣級市、區);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區所轄縣(縣級市、區);重慶、陝西省(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爲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爲準,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與時間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准考證。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爲6月15日至7月4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或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管理平臺(),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網上報名確有困難的,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電子照片、可供網上支付的銀行卡,於6月28日-30日期間的工作時間內,到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服務窗口,由工作人員現場辦理。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規定期限通過全軍政工網報名,相關工作由軍隊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具體組織。

(三)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

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爲本人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上述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

(四)考試費

2017年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費用實行網上交納,考試費爲人民幣220元,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爲7月9日。報名人員只有交納考試費後才真正完成報名。網上交費時,應當仔細閱讀網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可供網上支付的銀行卡,按照網上支付流程完成交費。報名人員網上交費成功後,報名系統會給予提示信息,報名人員必須牢記自己設置的密碼,以便進行報名信息查詢、打印准考證及考試成績通知單。

考試費交納成功後,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9月19日至9月29日(工作日內)報名人員可憑準考證、身份證到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服務窗口領取考試費收據。

(五)網上選擇考點組

國家司法考試北京市考區實行網上就近選擇考點組。報名人員可以自行選擇一個考點組,但不能選擇組內的具體考點。考點分組情況及選擇辦法,7月20日在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管理平臺()公佈,報名人員應於7月24日-28日登錄該網站選擇考點組。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擇的,系統將爲其隨機分配考點。

(六)准考證

報名人員可於9月1日至9月15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考試時,憑準考證及報名時提交的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考生應根據准考證上的考點地址,提前熟悉路線及交通情況,以免影響考試

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自行打印准考證的,可於9月1日至9月13日(工作日內)到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服務窗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