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國際私法》備考知識:合同之債法律適用

  合同之債法律適用

司考《國際私法》備考知識:合同之債法律適用

《合同適用司法解釋》第8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履行的下列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①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②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③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

④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股份轉讓合同;

⑤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包經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合同;

⑥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企業股東的股權的合同;

⑦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的`合同;

⑧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法律|教育|網域內的非外商投資企業資產的合同;

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其他合同。“2007年《合同適用司法解釋》第5條:”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履行義務最能體現該合同特徵的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與該合同有最密切聯繫的法律:

(1)買賣合同,適用合同訂立時賣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買方住所地談判並訂立的,或者合同明確規定賣方須在買方住所地履行交貨義務的,適用買方住所地法。

(2)來料加工、來件裝配以及其他各種加工承攬合同,適用加工承攬人住所地法。

(3)成套設備供應合同,適用設備安裝地法。

(4)不動產買賣、租賃或者抵押合同,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

(5)動產租賃合同,適用出租人住所地法。

(6)動產質押合同,適用質權人住所地法。

(7)借款合同,適用貸款人住所地法。

(8)保險合同,適用保險人住所地法。

(9)融資租賃合同,適用承租人住所地法。

(10)建設工程合同,適用建設工程所在地法。

(11)倉儲、保管合同,適用倉儲、保管人住所地法。

(12)保證合同,適用保證人住所地法。

(13)委託合同,適用受託人住所地法。

(14)債券的發行、銷售和轉讓合同,分別適用債券發行地法、債券銷售地法和債券轉讓地法。

(15)拍賣合同,適用拍賣舉行地法。

(16)行紀合同,適用行紀人住所地法。

(17)居間合同,適用居間人住所地法。